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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王宗南'''<br><img src="https://image.cache.storm.mg/styles/smg-800x533-fp/s3/opencms/image/2014/12/19/20141219-031846_M34722_2df9.jpg?itok=1yq_MvQ5"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storm.mg/article/34554 圖片來自storm]</small> |} '''王宗南'''1955年,上海人,[[華東師範大學]]世界经济专业毕业。曾任上海市[[黄浦区]]副区长、任上海[[百联集团|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联华超市|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光明食品|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曾是上海高官[[陈良宇]]落马前的助理,英国《[[金融时报 (英国)|金融时报]]》称王宗南是中共前总书记[[江泽民]]的亲信。因在职期间对上海国企进行了改革,而有“上海商业教父”的代称。 上海检察网2014年7月28日发布公告,“上海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宗南因涉嫌在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挪用公款、受贿,于昨日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立案侦查。”去年11月27日,王宗南已因身体原因卸任光明食品集团董事长一职。 2014年8月11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因涉嫌在任职期挪用公款、受贿,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上海[[光明食品]]原董事长王宗南予以逮捕。 ==補充== 2015年8月1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ref>[http://www.shezfy.com/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shezfy</ref> 对王宗南挪用公款、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决定判处王宗南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人民币(下同);挪用公款违法所得120万余元、受贿款269万余元及受贿收益833万余元予以追缴。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人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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