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18.222.113.135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胡曉陽案 的原始碼
←
胡曉陽案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胡曉陽案'''<br><img src="https://media.bastillepost.com/wp-content/uploads/hongkong/2019/05/facebook_500x262_1558573176173.jpe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4427188-%e8%83%a1%e8%80%80%e9%82%a6%e4%b8%bb%e6%8a%93%e6%ad%a3%e6%b3%95%e9%ab%98%e5%b9%b9%e5%ad%90%e5%bc%9f-%e9%84%a7%e5%b0%8f%e5%b9%b3%e8%aa%aa%e8%a6%81%e5%a4%9a%e6%ae%ba%e5%b9%be%e5%80%8b 圖片來自bastillepost]</small> |} '''胡晓阳案''',为1986年2月17日判决的一起系列强奸案,强奸、猥亵、轮奸妇女数十名。罪犯胡晓阳、陈晓蒙、葛志文判处死刑。胡晓阳为时任[[上海市委]]第二书记[[胡立教]]养子、陈晓蒙为上海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陈其五]]之子。 此案因罪犯为当时[[中国共产党]][[高干子弟]]而在调查审判中受到重重阻力;最终由时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ref>[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72/85037/85039/6115412.html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people</ref> [[胡耀邦]]亲自批示判刑。[[杨小民案]]与胡晓阳案被视为中国共产党内以胡耀邦为首的改革一派对中国法制与吏治的重建。胡耀邦本人也因此类事件的处理而在中国民众之间获得大量民心,并持续影响着中国政局的发展。 == 案件审判 == 1953年,[[胡立教]]担任[[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副部长,后任[[中国人民银行]]代行长。80年代初期,调任上海任市委第二书记,其养子胡晓阳与时任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其五]]之子陈晓蒙、陈冰郎等在其住所组织舞会,并强奸女子。1984年,[[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分局干警收到检举材料,并进行调查葛志文,捉出胡晓阳、陈小蒙、陈冰郎等人。1985年,卢湾公安分局通过围捕逮捕六名罪犯。 此案一经曝光,舆论哗然,上海市委第一书记[[陈国栋]]请示胡耀邦,并得到后者批准。 1986年2月17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维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流氓罪]]判处胡晓阳、陈晓蒙、葛志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对此三人的死刑。次月,胡晓阳、陈晓蒙等被枪决。 {| class="wikitable" |- bgcolor="#CCCCCC" ! 姓名 !! 判刑 !! 结果 !! 家庭背景 |- |胡晓阳||死刑|| 枪决 ||[[上海市]]委第二书记[[胡立教]]养子,深圳大学《世界建筑导报》记者 |- |陈晓蒙||死刑|| 枪决 ||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其五]]长子,《民主与法制》杂志记者 |- |葛志文||死刑|| 枪决 ||上海新华香料厂工人 |- |陈冰郎||20年有期徒刑|| 狱中自尽 ||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其五]]次子,中国民航一零二厂工人 |- |陈丹广||5年有期徒刑||||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上海分公司船员 |- |康也非||3年有期徒刑||||深圳华仪利能电脑工业公司职员 |}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Template:Main other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Reflist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heck for unknown parameters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
胡曉陽案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