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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華格納槍擊案'''<br><img src="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1937/d1937737.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60729/744670.htm 圖片來自ettoday]</small> |} '''華格納槍擊案'''發生於1913年9月4日[[德國]][[巴登-符騰堡邦]]的繆爾豪生村(現劃歸[[米赫拉克爾]]),犯人為'''恩斯特·奧古斯特·華格納'''(Ernst August Wagner)。因案情相近,此案常與發生於[[日本]]的[[津山事件]]<ref>[https://ohsir.tw/3859/ 津山事件],ohsir</ref> 比較。 == 案發經過 == 1913年9月4日早上約5時,華格納於戴加羅賀的自宅中先將妻子和四名子女相繼刺殺。之後騎著腳踏車前往司徒加搭上午8:10分的火車前往北方約12公里處的[[路德維希堡]]市。他將腳踏車當作隨身的行李帶上車,並將三把槍、[[子彈]]五百發以上和[[手槍]]兩隻、皮帶、無緣帽等放在行囊內,另將一把[[左輪手槍]]放在上衣內袋中。抵達路德維希堡之後他簡單地用過餐,之後在上午11點的時候拜訪當地的親友,並說「要去迎接繆爾豪生村的孩子們」。之後在附近的車站搭上下午1點開往[[比蒂格海姆-比辛根|比提希海姆市]]的火車,再於傍晚7點左右騎著腳踏車從比提希海姆出發,約晚上11點抵達繆爾豪生村。 抵達繆爾豪生村的華格納四處縱火,對於從房子中逃出來的人們無條件的射殺,最後總計殺死9名村人並且有12人重傷,受害者大多是[[心臟]]被射穿,另外也有數匹的[[家畜]]遭到流彈波及。華格納本來似乎只想殺掉男性,後來得知有女性死亡感到相當後悔。華格納被兩名警官和憤怒的村人們給擊倒受到重傷後被逮捕,因為此時的傷,華格納後來動[[手術]]切除了左手腕。 華格納之後拘留於[[海爾布隆]]的拘留所並接受偵查,從而得知華格納原本預計還想殺害自己姊姊一家人,並表示曾想過最後要在[[路德維希堡宮]]舉槍自盡的想法。 == 犯案動機 == 在海爾布隆進行案件審理時華格納接受了[[精神鑑定]]時瞭解了其犯案動機。根據其陳述,華格納在繆爾豪生村教書的時候,因為酒後亂性而出現[[獸姦]]的行為。華格納認為這件醜事已被村人察覺,並且被嘲笑和迫害,因此華格納決心殺害全家之後,接著向村民們復仇後自殺。至於殺害自己孩子的理由則是華格納認為自己死後,孩子們要如何生活,因此一開始就把自己的孩子都殺掉。 但是發生事情過後,沒有任何人出來證實華格納曾經獸姦過,因此華格納雖然相當懼怕自己的這件醜事曝光,但是到頭來還是只有華格納本人知道。華格納本人則對於這件事一直不願多談,到死之前都沒有詳細地說明,因此到底經過是如何或是是否真的有獸姦,都已經無從得知。 最後法官判定華格納因為精神問題無[[行為能力]],免於起訴。華格納於1914年2月4日收監於[[溫嫩登]],司徒加特北方20公里處的療養院中的個人病房。這件事情是巴登·符騰堡州司法史上第一次因為被告無行為能力,所以免於起訴的狀況。華格納本人希望被處以[[死刑]],因此憎恨對自己精神鑑定的[[精神科]][[醫生]]。 == 事件之後== 德國作家[[赫爾曼·黑塞]]於1919年發表小說《克萊因與華格納》(''Klein und Wagner'')中有言及此事。另外奧地利的作家弗朗茲·魏費|Franz Werfel1923年也以寫出以精神病患為主角的戲曲《沉默者》(''Der Schweiger''),華格納認為這是盗自自己的戲曲,因此激烈地譴責了這個作品。 華格納的餘生都在療養院內度過,之間寫了相當多的戲曲。華格納將這些作品送給[[曼海姆|曼海姆市]]的國立劇院的館長,希望能夠在劇院上演,但是被劇院給拒絕。1938年華格納在療養院因為[[結核病]]而死亡。 == 案發之前 == 恩斯特·奧古斯特·華格納在1874年9月22日出生於巴登-符騰堡邦Eglosheim|艾古羅斯海姆(Eglosheim)的村莊中的一個貧農家庭裡面,在十個孩子裡面排行第九。父親的性格驕傲、好強,母親則是愛發牢騷又陰險的性格。華格納的父親在他2歲時就過世,之後母親改嫁給別的農夫,直到華格納7歲的時候[[離婚]],之後一家陷入相當貧困的狀態。華格納在學校中的成績優秀並且活潑,榮譽感也強,也很早就展現對異性的興趣。18歲的時候出現沉溺於[[手淫]]的癖好,有人說這是因為他內心的情結使然。 華格納20歲通過教師測驗,在各地的學校執教。這個時期華格納身邊的人給他的評價是「禮儀端正、穩重、具親和力」,華格納一心想著要提昇[[社會地位]],有著輕視他人的頃向,同時自許是知識份子,因此喜好使用不含方言的「標準[[德語]]」和人交談,似乎自我意識過剩。同時這時候的華格納對[[文學]]有著相當興趣,這時候開始撰寫許多的[[詩歌]]和[[戲曲]]。 1901年華格納赴事件發生地的繆爾豪生村任教,和當地一位酒店老闆的女兒發生關係並且讓她懷孕,華格納對她並沒有感情,後來在女方逼迫和眾人勸說之下勉強和她結婚。這件不名譽的事情後來被華格納的上司知道,翌年華格納就調任到別的村莊。在1912年也就是事件發生的前一年,舉家調任到[[斯图加特]]附近的司徒加-戴加羅賀(Stuttgart-Degerloch)。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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