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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蜀科.jpeg|有框|右|<big>蜀科</big>[https://pics0.baidu.com/feed/902397dda144ad34f5688470ea585df233ad8576.jpeg?token=f855a1b4f160574a25bff0664e8b1c6d&s=2ECA7A2358D37FE93879C9D20100C0B0 原图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60494995784737513&wfr=spider&for=pc 来自 百度 的图片]]] '''蜀科'''是三国时期蜀汉用以约束蜀地军民,治理蜀汉用的法律,[[刘备]]在平定益州以后,命[[诸葛亮]]、法正、伊籍、刘巴、[[李严]]等五人一起研究制造蜀科。<ref>[https://www.sohu.com/a/459094372_121066726 聊一聊蜀汉的法律《蜀科》,主要特点是什么?执行程度如何?],搜狐 ,2021-04-06</ref> ==简介== 《蜀科》是三国时期蜀汉的法律,蜀汉在刘备定都成都以后,就着手制定典律。 根据《[[三国志·蜀书·伊籍传]]》记载,诸葛亮、法正、伊籍、刘巴、李严等人“共造蜀科”以推行诸葛亮“以法治蜀”的主张。 其内容已不可考,据《[[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记载,蜀国执法虽严峻,但公正公平,百姓无怨。 ==评价== 乱世重宽容,弛世用重典。三国志中批评刘焉、[[刘璋]]父子治蜀,‘德政不举,威刑不肃’,《[[法正传]]》更清楚指出,刘璋治理蜀地,士大夫多挟其财势,欺凌小民,使蜀中之民思为乱者,十户而八。 为彻底扭转此乱局,诸葛亮厉行‘先理强,后理弱’的策略。理强为力行法治,限制和打击‘专权自恣’的官僚及豪强,理弱则是努力扶植农民,发展生产。 行法和教化合一。诸葛亮的法治哲学主要来自于先秦的法家[[商鞅]]和韩非,以及前汉的新儒家董仲舒。主张治国是法、礼并用,威、德并行,强调“训章明法”、“劝善黜恶”,亦即以法为体,着重公平客观原则;以德为用,着重教化为本。以商鞅之法,却不迷信其权威主义,取其理法,结合儒家教化,把行法与教化合而为一。为劝戒及训励蜀国官员将士,制定了八务、七戒、六恐、五惧等执行条章,以明令能知能行的行为准则。 经过这样的“法治革新”运动,蜀汉政权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吏治也逐渐清明。 ==视频== ===<center> 蜀科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三国志 蜀书 诸葛亮传</center> <center>{{#iDisplay:q3309w2k25k|560|390|qq}}</center> <center>三国志新解:刘关张三顾茅庐请诸葛亮,这孔明太能说了</center> <center>{{#iDisplay:c3256udgepk|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580 法律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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