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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3.itc.cn/images01/20220120/b773778ff5244bb68d0775fd6ef53bad.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517900057_349287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26号),设立[[辽宁省]]中小企业局(副厅级),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职能转变== (一)下放的职责。 将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职责下放至市级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加强的职责。 加强全省中小微企业<ref>[http://news.sohu.com/a/571205762_121123928 中小微企业的标准如何确定?],搜狐,2022-07-25 </ref>合法权益保护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发展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促进全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全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工作,协调解决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依照相关文件负责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四)指导全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企业[[制度]]改革和管理创新;推动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的建设发展。 (五)组织实施全省中小企业创办的扶持工作;拟订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创业辅导孵化基地建设,协调落实创办中小企业所需要的场地和设施,落实创业辅导、孵化和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六)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科技]]创新,协调落实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各项支持政策,构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 (七)推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融资担保工作,组织开展融资[[服务]];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协调中小企业上市、发债、租赁等多渠道融资工作。 (八)协调和推动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区域性合作和对外经贸、合资合作,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九)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创业辅导、技术支持、融资担保、信息服务、市场开拓等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展。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中小企业厅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协调厅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文秘<ref>[https://www.sohu.com/a/343837429_120274786 办公文秘必备素质是什么?],搜狐,2019-09-27 </ref>、[[信息]]、督察、保密、会务、档案、财务、信访、后勤和保卫工作;负责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构建全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政策支持体系;组织和参与起草有关促进全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 (三)发展规划处。 拟订全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支持重点以及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审定,并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编制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全省小企业创办工作;推进创业辅导基地建设,构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孵化)体系;组织引导创业辅导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 (四)运行监测处。 承担全省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运行状况的监测工作,拟订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科技创新处。 指导和推进全省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构建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和信息服务体系,协调中小微企业信息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指导全省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质量管理、品牌创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六)融资服务处。 指导全省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融资工作,提出促进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金融扶持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使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和担保服务,推动金融机构与信用担保机构的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中小微企业上市、发债、租赁等多渠道融资工作。 (七)创业指导处。 推进中小微企业创业辅导孵化基地建设,构建创业辅导孵化体系,组织引导创业辅导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指导全省中小微企业创办工作。 (八)权益保护处。 指导协调全省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制度,推动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协调受理中小微企业举报、投诉,提供相关法律及政策咨询服务,开展对中小微企业的[[法律]]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九)经济合作处。 指导和推动全省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区域经济[[合作]]和对外开放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中小微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促进中小微企业与大型企业的协作配套,指导和推动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与国外企业的合资合作、产品出口工作,构建经贸合作服务体系,帮助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信访]]工作。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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