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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清安'''== '''[[那清安]]''',[[满洲正白旗]],[[清朝]]政治人物、[[清朝刑部尚书列表|清朝刑部尚书]]。 曾任[[兵部尚书]]。道光三年四月甲辰,接替[[蒋攸銛]],担任[[清朝刑部尚书列表|清朝刑部尚书]],后改热河都统。由[[明山 (清朝)|明山]]接任。 ==人物简介== [[道光]]元年,命赴直隶谳狱,擢左都御史,管光禄寺事,兼都统。寻迁[[兵部尚书]],调刑部。四年,出为热河都统,偕左都御史松筠等赴土默特谳狱,事竣,疏言:"蒙古恶习,常有移尸讹诈,为害滋甚。蒙古律例,凡军流徒犯,罪止折枷,情重法轻。请嗣后遇有假捏人命诈财者,所拟军流徒罪即行实发,不准折枷,以惩刁恶。"下所司议行。六年,召授左都御史。逾年,复任热河都统,召对,询知其母年老,命仍还左都御史任。十一年,复授兵部尚书,典顺天乡试及会试。十四年,以疾乞解职,允之。寻卒,赠太子太保,谥恭勤。 那清安工为馆体应制诗,时皆诵习。因与[[穆彰阿]]同榜成进士,晚乃受宣宗知,迭秉文衡。既卒,会兵部以庆廉送武会试有残疾,为监试御史所劾。先是那清安为监射大臣,曾以庆廉残疾扣除,上追念其持正,予其子全庆加二级。 ==参考资料== *《[[清史稿]]》卷一百七十八至一百九十六·部院大臣年表 *[[钱实甫]]编,《[[清代职官年表]]》一册·部院大臣年表 {{-}} {{start box}} {{s-off}} {{succession box|[[宗室晋昌]]|[[玉麟]]|[[清朝兵部尚书列表|清朝兵部满尚书]]|<small>道光二年六月戊辰 - 道光三年四月甲辰</small><br /><small>1822年8月12日 - 1823年5月15日</small>}} {{succession box|[[蒋攸銛]]|[[明山 (清朝)|明山]]|[[清朝刑部尚书列表|清朝刑部满尚书]]|<small>道光三年四月甲辰 - 道光四年十二月癸未</small><br /><small>1823年5月15日 - 1824年2月12日</small>}} {{succession box|[[穆彰阿]]|[[宗室敬徵]]|[[清朝兵部尚书列表|清朝兵部满尚书]]|<small>道光十一年十二月乙酉 - 道光十四年十月辛酉</small><br /><small>1831年1月9日 - 1834年11月30日</small>}} {{end box}} [[Category:清朝军政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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