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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孚'''(1766年-1826年),清代官员。字心畲。武昌(今[[湖北]][[鄂城]])人。嘉庆六年(1801年)进士。任翰林院散馆编修;嘉庆十三年升任山西道监察御史转掌山东道、主张稽查库藏、严核保荐及科场防弊三事。后任给事中,擢河东道兼山西河南盐运使。姚暹渠淤塞,河水倒灌盐地,他筹措疏凿,商民得利。任宁绍台道时,大修治境内水利。[[甬东]](今[[浙江]][[舟山岛]])原通海船,后商人来者渐少。他着意招铼,商贾复聚,贸易大兴。[[道光]]元年(1821年),调任台湾道,后提升为[[四川]]按察使,又调任[[广东]]。沿海有匪徒0商民,他严加取缔。[[道光]]五年(1825年),任漕运总督,当时议论开辟海运,他认为海运可以试行,但治河终须为主。六年,调任[[山东]]代巡抚,不久卒。贡献陈中孚为官清正廉明,勤于政务。 他根除户工两部库藏管理措施,杜绝了包班顶替、串通舞弊事件的发生;他主张捐纳官员,要有真才实学,不能让不学无术之徒钻营为官;他为科场防止舞弊提出四项建议,有利于科举选士,得到皇帝的奏准并实施。陈中孚在担任漕运总督时,考虑到各省的粮食北运京城,大部分靠运河内运,由于河道淤塞,运输十分困难。陈中孚就会同两江总督琦善、江西河臣严火良等,实地勘察,奏明皇上,组织百姓,疏浚河道,治理沿途大湖,以利蓄水,不仅有利于漕运,而且也有利于百姓。评价陈中孚死后,[[道光皇帝]]下旨评价说:“署理山东巡抚,漕运总督陈中孚,嘉庆6年间,由翰林科道外用道员,经朕擢授巡抚、漕督,并命署理山东巡抚,办事实心。克勤厥职,伊年力尚强,方资倚界,兹因病溘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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