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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陳可緗命案'''<br><img src="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17/03/17/843874-XXL.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34336 圖片來自setn]</small> |} '''陳可緗命案'''發生於[[臺灣]][[臺北市]][[南港區]]萬象大樓地下室,時年24歲的陳可緗(下稱「陳女」)於2017年3月1日遭姦殺。由於事件伊始,兇手「程宇」謊稱,是陳女的閨中密友(簡稱「閨密」、俗作「閨蜜」)梁思惠與自己合謀誘出並殺害陳女,故又稱為'''閨密誘殺案'''或'''閨蜜誘殺案'''。程宇與梁女在[[臺中]]被捕,由於有串供、逃亡之虞,兩人皆被[[收押]]。2017年3月6日14時,[[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綜合各項事證,認為是程宇刻意誤導檢方辦案,誣陷梁女,梁女涉案程度大為降低,將梁女釋放,但諭令限制出境、限制出海和限制住居。目前檢方認為梁女並無涉案,予以[[不起訴]]處分。陳女雙親對梁女不起訴不服,提出三大質疑,[[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ref>[https://www.tph.moj.gov.tw/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tph</ref> 調查仍認為梁女未涉案,駁回再議,全案確定。梁思惠於收到不起訴處分確定後,隨即委任律師廖智偉向士林地檢署提起刑事補償聲請,於同年12月6日獲新台幣兩萬元刑事補償。 ==案發經過== 2017年3月1日,陳女[[失蹤]],其孿生胞姐持續聯絡,發現陳女對自己身處何方,總是閃爍其辭,訊息的回覆語氣與平時歧異,頻繁出現一些奇怪的[[注音文]],與原本不常用的「啊」或「吧」之類的[[語助詞]],且不接電話。胞姐只好聯絡自己的男友幫忙,深夜找人,兩人整整四十八小時未曾闔眼,而後才發覺陳女是被同樣任職網路模特兒的閨密梁思惠之男友程宇約了出來,梁思惠面對陳女胞姐的質疑,只稱:「人真的不在我這邊,謝謝」,最後表示不堪其擾,還憤怒地發文:「這輩子遇到最瞎的事情就是說我[[綁架]]陳XX(陳女)」。陳女胞姐於是向警方報案。 3月3日,臺中一家五星級飯店由於拾獲失蹤的陳女手機,發覺十分有問題,立即報警。[[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認為住宿於飯店的程宇、梁思惠二人與陳女失蹤案有關,趕至飯店,將程宇與梁思惠逮捕,隨即將二人帶至警局訊問。 ==偵辦== 程宇先謊稱自己是將陳女介紹到一名張姓攝影師處拍照,恰好見到陳女皮包,於是順手牽羊,並未殺人,至於陳女去向,要問[[新北市]]的張姓攝影師。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隨即向[[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查詢,新北警方連絡不到張姓攝影師,只好查詢張姓攝影師臉書,發現張姓攝影師人在[[中國大陸]],警方隨即向[[內政部移民署]]詢問,查出張姓攝影師確實尚未返臺。 程宇被揭穿後,依然繼續說謊,但警方皆不採信,並告訴程宇「此為重罪,犯後態度影響量刑,一直設法脫罪,可能會判[[死刑]],希望謹慎以對」,程宇眼見狡辯無用,只好承認自己殺人,但依然避重就輕,供稱「因劫財不成,兩方拉扯間,不慎勒死對方」。但警方找到陳女遺體時,發覺內衣褲全無,疑似遭受性侵,追問程宇,始獲知姦殺上情。梁思惠一直宣稱自己不在場,還企圖找[[証人]],以提供[[不在場証明]],但檢警發現梁思惠的手機訊號在案發現場出現,還可能冒用陳女手機回覆親人訊息,故依照性侵殺人、強盜、偽造文書等罪,將程宇與梁思惠一併移送士林地檢署。 ==關係人== ===陳可緗=== 陳可緗是一名於攝影、廣告界略有名氣的小模特兒,24歲,亦是一名在臉書上有五萬多名[[粉絲]]追蹤的[[網路名人|網紅]],[[宜蘭縣]][[冬山鄉]]人,與孿生胞姐同赴[[臺北]]工作,租屋同住於[[新北市]][[板橋區 (台灣)|板橋區]],孿生胞姐亦為「外景拍攝」(外拍)模特兒,曾任通訊行職員、珠寶店員,因美貌多次被媒體採訪,一度被譽為「全臺最美珠寶店員」。 ===梁思惠=== 梁思惠,[[藝名]]「梁絲繐」,22歲,與陳女是舊識,亦為小模特兒,時常一起聚餐、慶生,並有大量的合照放置於社群網站,顯見頗有交情。2015年曾與[[部落客]][[聖結石]]交往一年,梁父是退休警員,家境小康,梁思惠是父親年邁時在[[中國大陸]]所娶第二任妻子所生,2017年元月梁父亡故,由於梁思惠正在就讀[[嶺東科技大學]]進修部[[二專]]二年級,校方表示,梁思惠在最後期限3月1日時,都尚未註冊,將依校規將她退學 。 ===程宇=== 程宇,梁思惠男友,有時[[化名]]「程羽」、「程雨」等,原名「高廷宇」,有多次[[性侵]]、[[詐欺]]、過失傷害等前科,為了隱匿惡行,因而改從母姓,並改為「程宇」,已婚,程宇平時與妻同住,梁思惠只是程宇的[[情婦]]。程宇假扮[[富二代]],與妻子相識一個月就公証結婚,誰知新婚僅僅五日,程宇的性侵未成年少女等惡行完全曝光,在本案爆發後,程宇妻子已經聘請律師洽談離婚事宜。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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