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18.224.73.175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陳同慶 的原始碼
←
陳同慶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陳同慶'''<br><img src="https://www.easyatm.com.tw/img/c/761/nBnauM3X3ADM4kTOxgDMxUTN5MTMzUzMzcDM4MTNwAzMxAzL4AzLwczLt92YucmbvRWdo5Cd0FmLyE2LvoDc0RHa.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easyatm.com.tw/wiki/%E9%99%B3%E5%90%8C%E6%85%B6 圖片來自easyatm]</small> |} '''陈同庆'''1941年|8月15日,[[广东省|广东]][[南海市|南海]]人,中国[[政治人物]],中共[[湛江市]]委原书记,[[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ref>[http://www.npc.gov.cn/zgrdw/npc/dbdhhy/content_5611.htm 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npc</ref> 。1999年以[[受贿罪]]被判处[[死缓]],2001年减为[[有期徒刑]]20年。 ==生平== 1956年12月参加工作,196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三水县]]粮食局、[[革委会]]、[[团委]]、工交办工作。1986年,调任[[高明县]]委副书记,后当选县长。1987年10月,任高明县委书记。1992年兼[[佛山市]]委常委。1992年9月,调任[[湛江市]]委副书记,1992年12月当选[[市委书记]]。1993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陈同庆在上任之初提出“依托大港口、发展大工业、促进大流通,形成大发展”的四大方针。但是因为当时国家战略转移,钢铁项目无疾而终。从1994年开始,他不求进取,大搞权钱交易。 1998年9月,湛江特大[[走私]]团伙头目及骨干分子[[李深]]、[[林春华]]、[[陈励生]]等人被捕,并牵出一连串幕后[[贪官]],其中就有陈励生的父亲陈同庆。1998年10月,陈同庆被[[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委]]组织部要求调离湛江市,改任[[广东省林业厅]]党组书记。而陈同庆在收到通知后还存在侥幸心理,希望能收拾准备一下行李。北京官员说:“不用了,你马上走,先去[[广州]]报到”。陈同庆来到广州后就立刻被隔离审查。 1999年12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正式以涉嫌收受贿赂对其立案侦查。1999年2月10日,陈同庆被刑事拘留,2月13日被逮捕。陈同庆在市委书记任内以权谋私,在为他人调动升职、安排工作、联系承包工程中,受贿价值[[人民币]]110余万元。他还好[[酒]]贪杯,被人们称为“[[蓝带啤酒|蓝带]]书记”。 ==補充== 1999年4月1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同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同庆在广东省番禺监狱服刑。2001年,陈同庆因[[劳动改造]]态度好,有两次立功而获得减刑,减为[[有期徒刑]]20年,2001年9月7日开始执行。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人物類]]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Template:Main other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Reflist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heck for unknown parameters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
陳同慶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