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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項海遇害案'''<br><img src="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16/04/21/504919-XXL.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40225 圖片來自setn]</small> |} '''項海遇害案'''2014年2月12日,一名[[台湾]]日本混血男子杜博文,假借拍广告之名,在湖北[[武汉]]诱骗[[男模]]项海到酒店,再用掺了[[氟硝西泮]]药粉和[[安眠药]]的啤酒,迷晕受害人并[[针对男性的强奸|强奸]],受害人最后更死在酒店内,杜博文其后逃回台湾,同年10月3日遭台湾[[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刑事局侦七队]]<ref>[https://www.cib.gov.tw/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cib</ref> 逮捕归案。 == 案件详情及审判 == 2014年2月12日,杜博文通过大陆名叫“[[美空网]]”的模特交流平台认识项海,杜假冒广告公司老板,以拍摄啤酒广告为由,要求项先试镜,拍几张平面照片就好,两人相谈甚欢,项海答应在武汉一家酒店订房,杜博文带着啤酒到场,试喝试拍。 根据[[闭路电视]]画面,杜博文带着项海,在下午近5点时间办理入住,晚上10点多,只有杜博文一人离开房间,到柜台办理续住,之后杜博文又回到房间,拿出一包塑料胶袋包装的物品,偷偷地丢进电梯外的垃圾桶里。 原来项海毫无防备,喝下加药啤酒,立刻陷入昏迷倒在床上,杜博文得以实施性侵,完事后还帮项海穿上衣物,却因疑似用药过量导致其[[死亡]],他察觉事态严重于隔夜潜逃回台湾。直到两天后(2月14日),酒店服务员因为等不到项海退房,到房间查看,才发现项海倒在床上,已经气绝多时。 这宗性侵案由大陆[[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公安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致函台湾警方请求协助。42岁的杜博文,日本[[神奈川大学]]经济系毕业,父亲是日本人,已过世。杜博文长居大陆,原本任职大陆外商或台商电子公司当日语[[翻译]]工作者,早在2008年就因为在苏州涉嫌性侵一名男模并洗劫财物,被大陆公安逮捕,但却因在大陆无[[男男性侵]]相关法律可罚,因此仅被判[[窃盗]]入狱服刑一年半,没想到出狱之后死性难改,故技重施陆续犯案,直至闹出人命。 台湾刑事局和大陆公安局清查,杜博文最少犯下七宗迷奸案,有时会谎称是[[电视台]]高层主管,特爱白白净净、长相斯文的男模特,祭出高额筹劳还提供住宿机票,诱骗男模上钩再以安眠药或氟硝西泮药粉加入饮料迷昏对方,再[[自慰]]或是强奸[[猥亵]],甚至洗劫财物,犯案足迹遍及广东、湖北、江苏、浙江等地。 杜博文坦承丢入垃圾桶的就是加了药物的啤酒,企图灭证,但他否认离开时受害人已死,他以为是药效还没退正在昏睡,也否认有盗取被害人财物,被移送到[[士林地检署]]时,还二度脚软要下跪,还哭喊着说对不起。 2015年1月一审时,杜博文坦承了下药行为,但仍坚称双方是你情我愿,更推托不知道对方有服用药物,被[[法官]]认定是推卸之词,被依“强制性交致死”等罪重判18年,不过2016年4月21日二审时,法官认为杜无法预见项海死亡,因此将罪刑改为较轻的“以药剂[[强制性交]]罪”,判刑15年。 ==受害者== 遇害男模名叫项海,1990年出生,得年24岁,来自四川[[成都]],身高1.87米,拥有俊俏外型,是[[四川师范大学]]服装学院表演系毕业,大多以平面拍摄、时装走秀为主,2011年出道。2013年曾获[[中国中央电视台]]网络模特大赛亚军,是前程备受看好的模特新秀。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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