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42.55.138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2008年喀什襲擊事件 的原始碼
←
2008年喀什襲擊事件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2008年喀什襲擊事件'''<br><img src="https://m1.aboluowang.com/news/data/uploadfile/200809/20080930142927309.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hk.aboluowang.com/2008/0930/104969.html 圖片來自aboluowang]</small> |} '''2008年喀什袭击事件'''是2008年8月4日发生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市]]的一次针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武警]]<ref>[http://www.xinhuanet.com/mil/2020-06/21/c_1210670327.htm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xinhuanet</ref> 的恐怖襲擊案件。在案件中,两名男子驾车对正在出操的喀什市边防支队武警发动袭击,共造成武警17人死亡、15人受伤。 == 影响 == 這次恐怖襲擊的動機未明,亦未有任何組織宣稱負責,但由於事件距[[北京]]舉辦的[[2008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第29屆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開幕日僅四天,故引起各界高度關注。 == 各方反应 == 事件发生后,被中国政府视为恐怖组织的[[世界维吾尔大会]]在接受[[BBC]]采访时称“无法控制维族人在国内的军事反抗行动”,并呼吁“维族人要保持克制”。 2009年4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将库尔班江·依明提和阿不都热合曼·阿扎提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 经过 == 库尔班江·依明提和阿不都热合曼·阿扎提长期受宗教极端思想的宣传、鼓动,多次预谋、策划实施抢夺枪支、袭击军警部队、爆炸、暗杀等恐怖活动。2008年2、3月间,二人购买了制造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材料,非法制造了11枚爆炸装置、2支枪支和多发子弹,并选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喀什地区边防支队官兵为恐怖袭击目标。同年8月4日6时许,二人携带自制的枪、弹、爆炸装置和购买的刀、斧等作案工具,驾驶盗用的重型自卸货车,来到喀什地区边防支队驻地附近守候。8时许,当武警官兵出操跑出边防支队大门时,阿不都热合曼·阿扎提即驾车高速从背后向列队的武警官兵疯狂冲撞、碾轧,致15人死亡,13人受伤,货车失控冲向路面后翻车,阿不都热合曼·阿扎提从车中出来,持自制枪向武警射击未果,又引爆一枚自制爆炸装置,致1人死亡,库尔班江·依明提身着武警夏季军服,先朝边防支队大门哨兵投掷一枚自制爆炸装置,又持双刀乱砍被碾轧致伤的武警,致1人死亡、2人受伤。二人被当场抓获。 最后,警方从现场缴获自制爆炸装置9枚、自制枪1支和部分宣扬“圣战”内容的宣传品等。据调查,被當場抓獲的兩名犯罪嫌疑人全為男性、分別是:阿不都熱合曼·阿扎提,33歲,職業為賣菜小販;庫爾班江·依米提,28歲,職業為出租車司機。此外,根據當地警方初步偵查顯示,上述從現場繳獲的爆炸裝置與2007年12月25日在新疆所搗毀的「東突」恐怖訓練營地繳獲的爆炸裝置屬相同的裝置。 據嫌犯供稱,兩名嫌犯在行動前留有遺書。 新华网北京2008年12月17日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公开宣判了8月4日发生在喀什市的暴力恐怖袭警案件,被告人库尔班江·依明提和阿不都热合曼·阿扎提因犯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和故意杀人罪,依法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9年4月9日上午11时,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喀什地区体育场院召开宣判大会,对2008年8月4日制造新疆喀什市的暴力恐怖袭警案被告人库尔班江·伊米提、阿不都热合曼·阿扎提宣布最高人民法院(2009)刑二复88044042号核准死刑刑事裁定书,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命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两名犯罪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Template:Main other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Reflist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heck for unknown parameters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
2008年喀什襲擊事件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