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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郵政是中華民國唯一的郵政事業機構,為中華民國交通部完全持股的國營企業,在國內經常逕稱為郵局。其業務除郵遞相關領域外,亦涵蓋儲匯、人身保險等簡易金融服務。其前身為交通部郵政總局,為突破既有的經營限制、並增加市場競爭力,2002年7月中華民國政府修正《郵政法》,並於2003年1月1日將其公司化改為現制。其標章由篆體的「郵」字構成[1]。
現況
中華郵政的營業項目相當多元,其中主要為郵務、金融兩大業務:郵務業務包括郵件遞送與快遞,金融業務則包括郵政儲金、匯兌、簡易人壽保險、房屋貸款、金融商品代銷等。其他服務項目還包括集郵、商品代銷,以及資產營運等經中華民國交通部核可之業務。截至2012年底止,中華郵政在全國各地設有郵局1,322處(不含責任中心局)、委辦機構1,261處(包括郵政代辦所631處、郵票代售處630處);若將郵局視為一般銀行之分行,是營業據點最多的銀行,遠超過第二名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的288處。除了屏東縣獅子鄉、台東縣金峰鄉與花蓮縣萬榮鄉外,中華郵政在各鄉鎮市區均設有郵局。
雖然中華民國《郵政法》規定信函(法律中定義為具有通訊性質的文件)必須經由郵局寄發,但因電話、互聯網等電子通信方式的普及,加上民間快遞業者競爭,使得中華郵政的本業「郵務業務」大幅萎縮,但因快捷與包裹服務等定價較民間業者相對便宜,因此在台灣仍擁有一定的市場占有率。另一方面,中華郵政經營金融服務的時間相當悠久,2012年的營業額甚至達到全公司營業額的80%,遠超過郵務本業的7.93%,壽險資金約新台幣6,764億元,儲金總額為台灣各銀行中第一位。
郵政區域劃分
中華郵政公司化之後,原有的郵區制度與郵政管理局被廢止,改以總公司直接管理的「責任中心局」取代,以一縣、市、直轄市設一責任中心局為原則,並由各責任中心局管理轄區內各級郵局。責任中心局除負責執行總公司政策外,也是各自具有獨立性與完整性之業務經營團隊,以促使經營績效得以不斷成長。責任中心局最初有23個,之後因公司組織調整,在2013年3月1日將中壢郵局併入桃園郵局、豐原郵局併入台中郵局、鳳山郵局併入高雄郵局,然後在2018年1月1日將新營郵局併入台南郵局,責任中心局總數則縮減至19個。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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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你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