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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立茲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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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PLAYBILL 首次頒發 1917 官方網站 www |
普利策獎(Pulitzer Prize),是美國獎勵報紙、雜誌、數位新聞報導和文學、音樂創作有傑出表現所設的獎項,被譽為新聞界的「奧斯卡金像獎」。[1]於1917年,根據報業巨頭、匈牙利裔美國人約瑟夫·普利策的遺願設立,由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統籌。每年頒發21個類別,20個類別的每位得獎者可獲得一份證書和15,000美元的獎金;公共服務獎的獲獎者則領取一枚金牌。
一百多年來,已經發展為美國新聞界的「最高榮譽」。
歷史
報紙出版商約瑟夫·普利策( Joseph Pulitzer ) 在遺囑中向哥倫比亞大學捐款,以創辦一所新聞學院並設立普利策獎。它為獎品和獎學金撥款 250,000 美元。他指定的「在新聞四項大獎,四個字母和戲劇,一個在教育,四個行進獎學金。」 在他於 1911 年 10 月 29 日去世後,第一屆普利策獎於 1917 年 6 月 4 日頒發(現在於 4 月公佈)。在芝加哥論壇報的控制下上校羅伯特·R·麥考密克覺得普利策獎不過是一個「相互欽佩的社會」,不值得認真對待;直到 1961年,在麥考密克任職期間,該報拒絕競爭該獎項。直到 1975 年,獎項由哥倫比亞大學的受託人監督。
評選制度
普利策獎在每年的春季,由哥倫比亞大學[2]的普利策獎評選委員會的十四名會員評定,5月由哥倫比亞大學校長正式頒發。
評獎項目
普利策獎由最初的「為公眾服務優異獎」一項新聞獎發展至現在的十四項新聞界獎和七項創作界獎。新聞界的獲獎者可以是任何國籍,但是獲獎條目必須在美國周報(或日報)中發表的;創作界獲得者必須是美國公民,唯一例外是歷史獎:只要是關於美國歷史的書都可獲獎,作者不必是美國人。
新聞界獎
- 普立茲公共服務獎
- 普利策普通新聞報道獎
- 普利策國內報道獎
- 普利策國際報道獎
- 普利策調查性報道獎
- 普利策釋義性新聞獎
- 普利策專業性新聞獎
- 普利策社論寫作獎
- 普利策漫畫創作獎(1922年開始)
- 普利策現場新聞攝影獎(1942年開始,1968年分為現場新聞和特寫)
- 普利策特寫攝影獎(1942年開始,1968年分為現場新聞和特寫)
- 普利策評論獎
- 普利策批評獎
- 普利策特稿寫作獎
創作界獎
參考資料
- ↑ 新聞界奧斯卡「普立茲獎」揭曉.... HK01.
- ↑ History of the Pulitzer Prizes. The Pulitzer Prizes. [2012-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