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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berry讨论 | 贡献2018年12月2日 (日) 16:34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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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玄同字和初,唐代定州鼓城(今河北晉縣)人。

進士出身,任長安令。累轉司列大夫,因與上官儀文章屬和,被發配流放嶺外(廣東)。上元初大赦,才被召回。工部尚書劉審禮進薦他有才,拜岐州長史。累遷至吏部侍郎,再任地官尚書、檢校納言、同平章事。早年周興做河陽縣令時,高宗想提拔他,有人說他非清流,罷之。周興不知情,在府中苦等,魏玄同便告訴他:“周明府可去矣。”周興因此對魏玄同有怨恨。

魏玄同與裴炎友善,時人謂之“耐久朋”。周興誣陷魏玄同曰:“太后老矣,不若奉嗣君為耐久。”,永昌元年(689年)閏九月十五日,太后賜死于家,臨刑前負責監督的監刑禦史房濟告訴他:“丈人何不告密,冀得召見,可以自證!”玄同歎說:“人殺鬼殺,亦複何殊,豈能作告密人邪!”從容就義。

參考書目

  • 《舊唐書》卷八十七《魏玄同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