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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河發源於山西省平遙縣黑城村,自北向南流經山西高原的沁源縣、安澤縣等地。於晉城市沁水縣、陽城縣潤城鎮進入太行山區,經晉城市郊區後,出山西省境,東南流入河南省境,至濟源市五龍口出山後,流入平原,東流經沁陽縣、博愛縣、溫縣,在武陟縣城南方陵村注入黃河,總流域面積12900平方公里。全長485公里。
目錄
歷史起源
據《山海經·北山經》載沁水(沁河)發源於謁戾之山:又北二百里,曰謁戾之山,其上多松柏,有金玉。沁水出焉,南流注於河。其東有林焉,名曰丹林。丹林之水出焉,南流注於河。嬰侯之水出焉,北流注於汜水。
一說沁河發源於沁源縣霍山東麓的二郎神溝,源頭分水嶺高程為2200米左右。據《沁河志》載:「活風村東北溝中石崖下一穴,出水湍急」,為沁河源頭。河流在太岳山崇山峻岭間蜿蜒南下,穿越臨汾市安澤縣,在晉城市沁水縣官亭圪堆附近進入晉城市,經陽城縣至澤州縣拴驢泉附近入河南省,由河南省濟源市五龍口出太行山至武陟縣南賈村匯入黃河。[8]
在河南省焦作市境內,過境長90餘公里。在濟源市境內,岩溶發育,有泉水出露。沁河徑流資源豐富,河口站多年平均流量49.5立方米/秒,其中基流量165.1立方米/秒,占總流量的32.5%,含沙量低,穩定可靠。
在武陟縣境內,從小董鄉的沁陽村流入境。流經小董、西陶、大虹橋、三陽、陽城、城關、木城鎮、二鋪營、北郭9個鄉(鎮),到北郭鄉的方陵村注入黃河,過境長34.9公里,河床寬330~1200米。沁河在1948年前後,還是常流河,60年代以後,由於上游建閘挖渠引水灌溉農田,到本縣境內經常斷流,成為「季節河」。最大洪水1982年為4280秒/立方米。
河道特徵
幹流河道分為四段:河源至安澤飛嶺,長131公里,平均比降8‰,河床多砂礫石,河谷寬400~1000米,兩岸山高50~100米;飛嶺至護澤河口,長179公里,平均比降2.4‰,上段谷深流曲。
下段穿行潤城盆地,河谷一般寬200~500米,兩岸山高50~150米,已建灌溉兼發電的水輪泵站多處;護澤河口至五龍口,長85公里,平均比降3.6‰,河道斬切太行山,穿行於寬約200~300米的峽谷之間,兩岸崖壁陡立,水流湍急,河段內石灰岩地區溶洞水發育,最大的馬山泉,流量達4立方米每秒;五龍口至沁河口,長90公里,平均比降0.5‰,河道流經沖積平原,通稱沁河下遊河段,在博愛縣北金村附近接納最大支流丹河。
沁河下遊河道兩岸築有大堤,全長150多公里,河床高出兩岸地面2~4米,武陟縣木欒店附近臨背河懸差7~10米,與黃河幹流下遊河道相似,也是「地上河」,歷史上決口泛濫頻繁。
主要河流
山西省境
山西省境內,沁河的主要支流有丹河、陽城河、端氏河、獲澤河等
河南省境
濟河,發源於濟源市西北2公里處,有二源,一出濟源濟瀆廟,一出龍潭。二水在濟源程村合流,東流至沁陽柏香後分為二支,一支東南流為豬龍河,是濟河主流,流經溫縣於坨村入黃河;另一支流入沁陽縣城,流至龍澗村入沁河。濟河常年流量在1.5立方米/秒左右。
地貌地形
沁河流域經過沁潞高原,穿太行山,自濟源五龍口進入沖積平原。流域邊緣山嶺海拔高程多在1500米以上,中部山地海拔高程約1000米。流域內石山林區占流域面積的53%;土石丘陵區占流域面積的35%;河谷盆地占流域面積的10%,沖積平原區占流域面積的2%,分布於濟源五龍口以下,有灌溉之利,亦有洪災威脅。
經濟文化
相傳三國時,司馬懿要從山西調運糧草兵士到京都洛陽。山西與洛陽之間有太行山阻隔,唯一可供選擇的只有沁河河谷。沁河有水,卻無法行船,只好在崖壁之上依崖鑿孔,插梁架板,修築了一條近百公里長的棧道。沁河古棧道在濟源境內長達36公里,大致可分為馬鞍山區、張莊對岸區、司馬懿藏兵洞區、和灘區、1號石門區、紫柏灘區等6個文物保護區,棧道壁孔多達140餘處。也許是為了紀念司馬懿開鑿沁河棧道之功,在馬鞍山區古棧道石崖上,離沁河水面10米處刻有一尊司馬懿石像。另外,這裡還有司馬懿藏兵洞、司馬懿釣魚台等遺蹟。在沁水灣附近的兩岸流域,還留存有化城寺遺址、枋岩書法遺存、裴休洞、裴休祖塋、荊浩墓、盤谷寺、袁公祠等歷史文化遺存,有着極高的歷史、人文價值。
水文特徵
沁河流域屬大陸性氣候,年平均氣溫10~14.4℃,無霜期173~220天。年降水量自南而北遞減,上中游平均為617毫米,下游600~720毫米。小董站年平均天然徑流量為17.8億立方米,其中,82%來自五龍口以上,其餘來自丹河。年徑流的年際變化及年內分配很不均衡,小董站1965~1966年實測年徑流量為2億立方米,僅為多年平均徑流量的13%。7~10月徑流量約占年徑流量的60%以上,而春灌期3~6月徑流量僅占17%。年平均輸沙量為720萬噸,80%集中在7~8月。
水利建設
沁河沁陽、武陟一帶灌溉工程相傳始於秦代,名為秦渠。魏文帝黃初六年(225年),河內郡野王縣(今沁陽縣)典農中郎將司馬孚重整引沁灌溉。唐寶曆元年(825年)河陽節度使崔弘禮「治河內秦渠,灌田千頃」,大和七年(833年)河陽節度使溫造修坊口堰,引沁水灌「濟源、河內、溫縣、武德、武陟五縣田五千餘頃」。此後,沁河灌渠有盛有衰,一直延續到民國年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沁河灌溉事業有更大的發展。共建水庫5座,其中中型水庫1座(博愛縣北境丹河青天河水庫),小型水庫4座,總蓄水0.2263億立方米。1987年沁河兩岸(包括丹河)有引水涵閘54座,其中48座為50年代以後所建。涵閘總引水能力達150立方米/秒,主要灌區在沁河者有廣利、界溝、白馬溝和亢村,在丹河者有丹東與丹西。
廣利灌區
廣利灌區包括沁陽縣南大部土地和濟源、溫縣、孟縣、武陟4縣部分土地。灌區北依太行山,南臨黃河,為老灌區。舊有廣濟、利豐、永利、廣惠、大小利河及甘霖等渠。
界溝、白馬溝及亢村引沁灌區
界溝灌區亦稱孝敬灌區,在博愛縣西南隅,南瀕沁河,北接丹東灌區,西南臨丹、沁二河,有耕地面積3.2萬畝。
丹東、丹西灌區
兩灌區均是老灌區。丹東灌區在豫境丹河以東,焦枝鐵路以南,博愛縣境的西金城以北,陽家廟以東,並包括焦作市、修武縣的部分土地,引丹河水為源,引水口在後陳莊南丹河左岸。區內有總乾渠一條,乾渠兩條。
張峰水庫
張峰水庫,位於晉城市沁水縣張峰村,是黃河流域沁河幹流上第一座大型水利樞紐工程,控制流域面積4990km2,庫容3.94億m3,以城市生活和工業供水、農村人畜飲水為主,兼顧防洪、發電等綜合利用,工程總投資17.48億。
河流治理
沁河堤
根據沁河歷年淤積情況進行三次復堤:第一次從1949~1953年,第二次1954~1972年修堤土方共358萬立方米。第三次1974~1983年。
河道整治
沁河下遊河道丹河該段長約750米,堤距寬僅330米,左岸為木欒店(今武陟縣城),右岸為武陟老城,兩岸堤防夾峙,河道至此急劇轉彎,為沁河最險要的一處險工堤段。
明萬曆十五年(1587年)沁河從此決口。1933年黃河漲大水,倒灌至木欒店。
1968年在木欒店卡口處又修建一座雙曲拱橋,阻水面積達11%。為解決木欒店卡口河段,保證沁堤安全。
改道工程在楊莊至蓮花池長約3.5公里地段內進行。將老河道封起來作為新左堤,使河道由原330米擴寬至800米,裁彎取順。
為了保持新河段主槽與原河道主槽能夠上下銜接,防止河流發生新擺動,在新左堤上布設險工護岸工程,上迎朱原村險工來溜,送入老河槽;在改道區出口處的左岸灘沿上修一護灘工程,並在新河道內另建新橋一座。
楊莊改道範圍3平方公里(新河道15平方公里),搬遷人口4675人,房屋4899間,占、挖、踏土地3800畝(永久占地6787畝)。
改道工程於1981年開工,1982年完成防洪主要工程,1984年汛前全部完成。
其間,1982年8月2日,沁河小董站發生4130立方米秒的超標準洪水,這是1895年以來最大一次洪水,當地群眾10萬人上堤搶修子埝,保住了堤防安全,起到局部改道的應有作用。
沁河滯洪區
沁河洪水實測最大流量4130立方米/秒,歷史調查最大洪水推算流量14000立方米/秒。1950年以後,沁河以防禦4000立方米/秒為標準修建的堤防工程除北岸丹河口以上北金村、龍泉、楊華為泄山洪入沁缺修8656米外,已均按標準修固。為了防禦超標準洪水,確保丹河口以上南堤和丹河口以下北堤的安全,設立南、北兩滯洪區。 沁河滯洪區沁陽市境 沁北自然滯洪區,位于丹河口以上沁、丹河交匯的夾角地區,東、南分別有丹河和沁河,西、北兩面為太行山麓,地勢較高,由西北向東南傾斜,坡度較陡。主要利用龍泉、楊華兩缺口自然倒灌的作用削減下游洪峰。自然倒灌的影響範圍包括沁陽縣的北關、解莊、西尚3鄉和紫陵鄉的部分地區,此區有耕地8萬畝,居民6萬餘人。 沁南滯洪區,位於黃河北岸武陟縣境,京廣鐵橋上游14公里處,系黃、沁河匯流的夾角地帶。該區南為黃河大堤,北、東為沁河堤防,地勢低洼,1951年闢為滯洪區。當小董站流量超過4000立方米/秒時,在五車口預留分洪口,自然漫溢分洪,入沁南滯洪區,以保證沁河北岸大堤安全。該滯洪區在102米(黃海)水位以下,淹沒面積142.6平方公里,相應庫容5.18億立方米。分洪時臨時遷移安置居民,退水時從滯洪區末端方陵破堤泄入黃河。 1958年以前,沁南滯洪區有兼滯黃河部分洪水的任務。當黃河盛漲,鄭州黃河鐵路橋壅水嚴重,再遇伊、洛、沁河並漲,嚴重威脅黃河北堤安全時,於武陟解封破黃河堤分泄部分黃河洪水入沁南滯洪區,以策安全。1958年以後,沁南滯洪區未再安排分泄黃河洪水的任務。[49] 糾錯 參考資料 口以下46公里處為一卡口。
沁河滯洪區
河洪水實測最大流量4130立方米/秒,歷史調查最大洪水推算流量14000立方米/秒。1950年以後,沁河以防禦4000立方米/秒為標準修建的堤防工程除北岸丹河口以上北金村、龍泉、楊華為泄山洪入沁缺修8656米外,已均按標準修固。為了防禦超標準洪水,確保丹河口以上南堤和丹河口以下北堤的安全,設立南、北兩滯洪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