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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九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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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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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河南省汝宁府新蔡县 | |
字号 | 字助甫,号周田 | |
出生 | 嘉靖十二年(1533年) | |
逝世 |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 | |
配偶 | 王氏 | |
亲属 | 曾祖张淮,祖张俴,父张苹,母戴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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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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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九一(1533年-1598年),字助甫,河南省汝宁府新蔡县孙召乡绿波楼村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父张苹是秀才出身,以课徒为业。张九一登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进士[1],授湖广黄梅县知县,考绩最优,擢拔为吏部主事,历官郎中,升尚宝司少卿,调广平府同知。官至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2][3]
文名
与蒲圻魏裳(字顺甫)、南昌余曰德(字德甫)、铜梁张佳胤(字肖甫)同有文名,时称“四甫”。
注释
-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进士登科录》:民籍,治《易经》,年二十一岁中式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第三甲第一百零二名进士。六月二十九日生,行十六,曾祖张淮,巡检;祖张俴,监生;父张苹;母戴氏。具庆下,妻王氏,兄九锡;九德;九韶;九经;九容;九皋,弟九二;九三。由县学生中式河南乡试第三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三百六十一名。
- ↑ 《静志居诗话》卷十三:张九一,字助甫,新蔡人。嘉靖癸丑进士,授黄梅知县,考最,擢吏部主事,历郎中,升行尚宝少卿,谪广平同知,迁湖广按察佥事,进副使,擢右佥都御史,抚宁夏。
- ↑ 《明人传记资料索引》5365:张九一 ,字助甫,号周田,新蔡人。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黄梅知县,官至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卒年六十六。有朔方奏议、绿波楼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