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大法,規定擁有最高法律效力。
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該綱領具有臨時憲法的性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曾於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過四個憲法,現行憲法為1982年憲法,並歷經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訂。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現行憲法 八二憲法 制定時間 195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