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農產品是指來源於農業的初級產品,即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
產品分類
國家規定初級農產品是指 種植業、 畜牧業、 漁業產品,不包括經過加工的各類產品。包括:
一、 煙葉。是以各種煙草的葉片經過加工製成的產品,因加工方法不同,又分為曬煙葉、晾煙葉和烤煙葉。
曬煙葉是指利用太陽能露天曬制的煙葉;晾煙葉是指在晾房內自然乾燥而成的煙葉;烤煙葉(復烤煙葉除外)是指在烤房內烘烤成的煙葉。
二、 毛茶。是指從茶樹上採摘下來的鮮葉和嫩芽(即茶青),經吹乾、揉拌、發酵、烘乾等工序初制的茶。
三、 食用菌。是指自然生長和人工培植的食用菌,包括 鮮貨、乾貨以及 農業生產者利用自己種植、採摘的產品連續進行簡單保鮮、烘乾、包裝的鮮貨和乾貨。
四、瓜、果、蔬菜。是指自然生長和人工培植的瓜、果、蔬菜,包括農業生產者利用自己種植、採摘的產品進行連續簡單加工的瓜、果乾品和醃漬品(以瓜、果、蔬菜為原料的蜜餞除外)。
五、 花卉、 苗木。是指自然生長和人工培植並保持天然生長狀態的花卉、苗木。
六、 藥材。是指自然生長和人工培植的藥材。不包括中藥材或中成藥生產企業經切、炒、烘、焙、熏、蒸、包裝等等工序處理的加工品。
七、 糧油作物。是指小麥、 稻穀(含 粳谷、秈谷、 元谷), 大豆、雜糧(含 玉米、綠豆、赤豆、蠶豆、豌豆、蕎麥、 大麥、元麥[1]、 燕麥、高粱、 小米、米仁)、鮮山芋、山芋干、花生果、花生仁、 芝麻、菜籽、棉籽、葵花籽、蓖麻籽、棕櫚籽、其他籽。
八、 牲畜、禽、獸、昆蟲、爬蟲、兩棲動物類
1、牛皮、豬皮、羊皮等動物的生皮;
2、牲畜、禽、獸毛,是指未經加工整理的動物毛和羽毛;
3、活禽、活畜、活蟲、兩棲動物,如生豬、菜牛、菜羊、牛蛙等等;
4、光禽和鮮蛋。 光禽,是指農業生產者利用自身養殖的活禽宰殺、褪毛後未經分割的光禽;
5、動物自身或附屬產生的產品,如:蠶繭、 燕窩、鹿茸、牛黃、蜂乳、麝香、蛇毒、鮮奶等等
6、除上述動物以外的其他陸生動物。
九、水產品
1、淡水產品。淡水產動物和植物的統稱。
2、海水產品。海水產動物和植物的統稱
3、灘涂養殖產品。是利用灘涂養殖的各類動物和植物。
水產品類,包括農業生產者捕撈收穫後連續進行簡單冷凍、醃製和自然干製品。
十、林業產品
1、 原木。是指將伐倒的喬木去其枝丫、梢頭或削皮後,按照規定的標準鋸成的不同長度的木段。
2、原竹。是指將竹砍倒後,削去枝、梢、葉後的竹段。
3、原木、原竹下腳料。指原木、原竹砍伐後的樹皮、樹根、枝丫、灌木條、梢、葉等。
4、生漆、天然 樹脂。是漆樹的分泌物,包括從野生漆樹上收集的大木漆和從種植的漆樹上收集的小木漆;
天然樹脂,是指木本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松脂、蟲膠、阿拉伯膠、 古巴膠、黃耆樹膠、 丹麥膠、天然橡膠等等[2]。
5、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林業副產品。
十一、其他植物
1、 棉花,是指未經加工整理的皮棉、棉短絨、籽棉;
2、麻,是指未經加工整理的生麻、寧麻;
3、柳條、席草、藺草;
4、其他植物。
十二、上述第一條至第十一條所列農產品應包括種子、種苗、樹苗、竹秧、種畜、種禽、種蛋、水產品的苗或種(秧)、食用菌的菌種、花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