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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 |
火災 是指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新的標準中,將火災定義為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
在各種災害中,火災是最經常、最普遍地威脅公眾安全和社會發展的主要災害之一。
2022年4月3日,據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通報,今年一季度,全國共接報火災21.9萬起,共有625人因火災死亡、397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15.2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火災起數、傷人和損失分別下降11.6%、8.5%和20.5%,亡人數上升4.9%;其中,較大火災29起,較去年同期增加6起。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火災 [1]
外文名稱 fire accident
滅火措施 減少可燃物、氧氣、降低溫度
火災分類 A、B、C、D、E、F
滅火器種類 手提式和推車式
解釋
因失火而造成的災害(如房屋、城鎮、森林等)。 [conflagration]∶燒掉很多建築物的大火。
引證解釋
因火造成的災害:《左傳·昭公十七年》:"諸侯其有火災乎!"《史記·封禪書》:"越俗有火災,復起屋,必以火,用勝服之。"《史記·孝武本紀》:"越俗有火災,復起屋必以大,用勝服之。"北魏酈道元《水經注·渭水三》:"地皇三年, 霸橋火災自東起。" 指戰爭災禍:《人民日報》1965.7.31:"所謂局部戰爭的策源地,可能變成世界性的火災。"
詳細解釋
在人類發展的歷史長河中,火,燃盡了茹毛飲血的歷史;火,點燃了現代社會的輝煌。正如傳說中所說的那樣,火是具備雙重性格的"神"。火給人類帶來文明進步、光明和溫暖。但是,有時它是人類的朋友,有時是人類的敵人。失去控制的火,就會給人類造成災難。
火災--是指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造成的災害。
燃燒--是可燃物與氧化劑發生的一種氧化放熱反應,通常伴有光、煙、或火焰。
燃燒的三要素: 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對於有焰燃燒一定存在自由基的鏈式反應這一要素。
滅火的主要措施就是: 控制可燃物、減少氧氣、降低着火點,化學抑制(針對鏈式反應)。
火災類型
《火災分類》(GB/T 4968-2008,2008年11月4日發布,2009年4月1日實施)火災根據可燃物的類型和燃燒特性,分為A、B、C、D、E、F六大類。
A類火災:指固體物質火災。這種物質通常具有有機物質性質,一般在燃燒時能產生灼熱的餘燼。如木材、乾草、煤炭、棉、毛、麻、紙張、塑料(燃燒後有灰燼)等火災。
B類火災:指液體或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如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石蠟等火災。
C類火災:指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乙烷、丙烷、氫氣等火災。
D類火災:指金屬火災。如鉀、鈉、鎂、鈦、鋯、鋰、鋁鎂合金等火災。
E類火災:指帶電火災。物體帶電燃燒的火災。
F類火災:指烹飪器具內的烹飪物(如動植物油脂)火災。
根據2007年6月26日公安部下發的《關於調整火災等級標準的通知》, 新的火災等級標準由原來的特大火災、重大火災、一般火災三個等級調整為特別重大火災、重大火災、較大火災和一般火災四個等級。
特別重大火災: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重大火災: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較大火災: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一般火災: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注:"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