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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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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27任中华民国国防部部长
任期
2008年5月20日-2009年9月10日
总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刘兆玄
前任 蔡明宪
继任 高华柱
中华民国第1任国防部军备副部长
任期
2002年3月1日-2004年5月19日
总统 陈水扁
部长 汤曜明
前任 首任
继任 霍守业
中华民国第14任空军总司令
任期
1998年6月10日-2002年2月28日
总统 李登辉
陈水扁
前任 黄显荣
继任 李天羽
中华民国空军副总司令
任期
1997年1月1日-1998年6月9日
总统 李登辉
前任 曹吉祥
继任 黄荣德
中华民国空军作战司令部司令
任期
1995年8月1日-1996年12月31日
总统 李登辉
前任 黄庆营
继任 王汉宁
中华民国第31任空军军官学校校长
任期
1994年1月1日-1995年7月31日
总统 李登辉
前任 夏瀛洲
继任 王文周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40-07-10) 1940年7月10日(84岁)
Template:EOJ台湾台中州员林郡溪湖街
籍贯 台湾省彰化县
国籍 Template:EOJ(1940年-1945年)
22x20px 中华民国(1945年-至今)
政党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 省立员林实验中学土木科毕业
    (现国立员林崇实高工)(1959年)
  • 空军军官学校43期驱逐科毕业
    (1962年)
  • 三军大学空军指挥参谋学院中队军官班毕业(1969年)
  • 三军大学空军学院正规班毕业(1976年)
  • 三军大学战争学院正规班毕业(1985年)
  • 国立台湾大学EMBA硕士
  • 空军第四飞行大队飞行员(1963年-)
  • 空军第四飞行大队作战科作战官
  • 空军第四飞行大队副中队长
  • 空军第四飞行大队中队长
  • 空军第22战术战斗机中队分队长
    (1969年-1971年)
  • 空军第23战术战斗机中队队长
    (1976年-1977年)
  • 空军第七战术战斗机大队大队长
    (1982年-1983年)
  • 空军总司令部参谋本部次长室参谋
  • 空军第四飞行大队作战组作战官
  • 空军第一战术战斗机联队(今455联队)联队长
    (1988年-1989年2月)
  • 空军总司令部作战署署长
    (1989年2月-1990年)
  • 国防部参谋本部作战参谋次长室助理次长
    (1990年-1992年5月)
  • 空军总司令部督察室督察官
    (1992年5月-1992年12月)
  • 空军东部指挥部指挥官
    (1992年12月-1993年)
  • 空军军官学校校长
    (1994年1月1日-1995年8月1日)
  • 空军作战司令部司令
    (1995年8月1日-1997年1月1日)
  • 空军总司令部副总司令
    (1997年1月1日-1998年6月)
  • 空军总司令部总司令
    (1998年6月-2002年1月25日)
  • 总统府战略顾问
    (2002年2月1日-2002年3月1日)
  • 国防部副部长
    (2002年3月1日-2004年3月1日)
  • 国防部部长
    (2008年5月20日-2009年9月10日)

陈肇敏(1940年7月10日),中华民国空军二级上将台大硕士本省人闽南人,生于日治台湾彰化溪湖,曾任国防部长空军总司令,为前总统李登辉陈水扁两人爱将,2002年因备受陈水扁欣赏而获升为国防部副部长,2004年因没有当到参谋总长而气愤退伍,还拒绝陈水扁要他出任退辅会主委的邀请[1],但却加入陈水扁三一九枪击案真相调查委员会。2008年,出任马英九政府首位国防部长,也是史上第二位台湾本省籍国防部长。是继唐飞李天羽以来,第三位空军出身的国防部部长。2012年4月,因涉入江国庆案,已遭到中华民国国防部求偿新台币1474万714元。

陈肇敏[1]

国防部长任内言行

因本省人背景而出任国防部长

2008年,马英九当选总统,当时陈肇敏已退伍,马英九却挑选离开军中四年之久的陈肇敏出任。除了有为多人强争大位的局面解套外,陈肇敏的台湾省籍背景可能是获得出线的重要原因之一[2]

陈水扁319枪击案失言事件

2008年5月21日,陈肇敏以新任国防部长身份列席立法院国防委员会备询时,曾经语出惊人地表示三一九枪击案“陈水扁肚子的枪伤,根本就不是在2004年3月19日当天在台南市金华街第一现场所造成。”等话,曾引起一阵哗然[3]

88风灾拍照延宕救灾进度事件

2009年8月,因莫拉克台风造成南台湾八八水灾,当时虽有许多台湾媒体认为军方救援不力,但陈肇敏仍未强迫军方在13级强风豪雨中上山。8月13日,陈肇敏抵达台东知本溪视察工兵搭桥进度时,救灾官兵为迎接部长而立正恭迎陈肇敏,陈肇敏当场下令工兵停下救灾动作,以便和他一起拍团体照留念,国军的救灾工作因此被迫中断40分钟[4][5]。8月19日,陈肇敏以救灾不力为由向行政院院长刘兆玄递出辞呈,下台负责[6];但刘兆玄在下午的记者会上表示,国防部长陈肇敏口头请辞,9月初讨论改组时一并考虑。目前这段时间,他请两人全力投入救灾与重建,不要懈怠。2009年9月10日,刘兆玄内阁总辞,陈肇敏也随之下台,由退辅会主委高华柱接任。

江国庆案

1996年9月12日,位于台北市大安区空军作战司令部营区内女童遭到奸杀身亡一案,空军上兵江国庆遭军方指控犯案,隔年迅速枪决,后证实为冤枉。

2010年时,监察院指其违反当时之军事审判法,但重启调查时已经过法律追诉期,难以惩诫。

2011年5月24日,检方以本案发生于民国85年间,因距今已超过十年法定追诉期而无法追诉,本案以不起诉处份侦结[7]。隔日下午5点,陈肇敏前往江家拜会江母遭到拒见[8]。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100年度侦字第10617号处分书认定陈肇敏等人涉及冤杀江国庆,但以追诉期已过等理由,予以不起诉处分,北检认为被告陈肇敏身为部队主官,急于破案,弃军事检察官主导犯罪侦查权限于不顾,反裁示由未具军法警察官或军法警察之反情报队接办主导案件侦查,将江国庆冤杀[9]。陈肇敏被列入江国庆案的“狗官名单”的十八人之一。

2011年11月29日,国防部派员向台北地方法院递状,对陈肇敏等8人声请假扣押[10]

国防部北部地方军事法院2012年4月12日表示,江国庆案刑事补偿事件,经过北部地方军事法院15次求偿审查会议,并邀请前国防部长陈肇敏等八人到庭答辩,只有当年的保防官邓震环表示悔意,愿意赔偿,其馀涉案包括陈肇敏、曹嘉生黄瑞鹏柯仲庆何祖耀李植仁等六人,则加以悍拒。审查会议于是决议,表示悔意的邓震环酌情赔偿280万元,并已缴交,其他人包括陈肇敏各求偿新台币1474万714元,总计求偿9124万4284元。这是刑事求偿法在去年修订实施后,军法求偿额度最高的首例[11][12]。 2014年7月,监察委员指出,当年陈肇敏亲笔写了8张小纸条干涉办案,只采取对江国庆不利的证据,造成军方无法独立审判。[13]

空军桃园基地弹药库遭窃案

1999年10月3日,空军桃园基地指挥部B区弹药库遭窃一案,军方调查人员诬指该基地的王姓、苏姓与罗姓三名土兵涉案,三员遭刑求与殴打,甚至威胁活埋。三名士兵在屈打成招后,真凶则因犯下他案而被捕,三人获改判无罪,办案军官也被陈肇敏撤职。

江国庆案发生时的空军作战部司令是陈肇敏,弹药库遭窃案时空军总司令为陈肇敏[14],陈肇敏本人认为已被枪决之江国庆当时在他面前的下跪是因为犯案而要表达歉意,至今仍未表达刑求与误杀江国庆一案表示歉意与悔意,并拒绝道歉与认错;在江案爆发前,还曾接受访谈将此事当成功绩炫耀。

媒体评论和舆论看法

  • 对于儿子江国庆遭冤杀,江母主张要告陈肇敏为首的官员们杀人罪,江母王彩莲说道:“告他们杀人罪啊!这个不是误判、不是误杀,这是谋杀[15]
  • 江国庆的叔叔江支昌在电视谈话节目痛斥道,前国防部长陈肇敏等九名军官都是“共同杀人犯”,而且陈肇敏不承认错误,还认为这个案子破得漂亮,根本已经没有心肝,“江国庆一条命,换来他们的升官”。江支昌认为,国赔是花国人的钱,应该拿陈肇敏等九名军官的财产来赔才对,还说道:“甚么是追诉期已过?根本是包庇、官官相护,这是谋杀,应以杀人罪处刑。[16]
  • 对于江国庆冤案,立委罗淑蕾认为陈肇敏是杀人犯。罗淑蕾说:“他心里一辈子都不会安,不管他到哪里去,人家都是把他当杀人犯看待。[17]
  • 立委邱毅表示,江国庆案是检察官刻意错用法条,帮当年陈肇敏等九名军官脱罪;他将到台北地检署,告发前国防部长陈肇敏等当年军方人员杀人罪。邱毅指出,江国庆案侦结,相关的九名军官都获不起诉处分,原因包括法定追诉期已过等之原因。邱毅认为,其实是检察官引用刑法304条强制罪,因此追诉期只有十年,但就当时情境,不论刑法125条滥权追诉罪、刑法126条凌虐人犯罪,甚至是“杀人罪”等,追诉期都长达20年或30年;检察官运用资讯优势,刻意错用法条来帮助九名军官脱罪。邱毅并指出,法务部称滥权追诉罪只适用司法官,但当年这九名军方人员已有办案之实,就已经是实质上执行司法工作的“身分犯”,不可卸脱法律刑责。邱毅说道:“即使相关法条都不能适用,难道冤杀江国庆,没有“杀人罪”的嫌疑吗?”邱毅在告发状指出,这陈肇敏等九名军官显为杀人罪的共谋共同正犯[18]
  • 民进党于记者会表示,江国庆案包括前国防部长陈肇敏等九名军官不起诉,总统马英九却仅以“检讨追诉期”回应,这是在转移焦点,因为这是特侦组官官相护,故意引用错误法条[19]
  • 中华民国国防部军事发言人罗绍和少将于记者会上以“人神共愤”形容陈肇敏等造成江国庆冤死的官员[20]

参考文献

  1. 扁决告陈肇敏 卸任总统首例 ,自由电子报,2008年5月23日
  2. 陈肇敏:台籍背景助出线 ,自由电子报,2008年4月28日
  3. 陈肇敏:扁枪伤非现场造成 ,自由电子报,2008年5月22日
  4. 《莫拉克台风》恭迎部长,国军救灾停40分等合照!,TVBS,2009年8月13日,影片中的第50秒,陈肇敏下令:“把他们的动作停下来 然后来照相”
  5. 国军救灾 立正40分迎部长,自由电子报,2009年8月13日
  6. 快讯/陈肇敏、薛香川提出辞呈,yahoo奇摩,2009年8月19日
  7. 刑求! 过追诉期 陈肇敏等9人不起诉
  8. 快讯/江国庆母拒见 陈肇敏吃闭门羹 NOWnews 今日新闻网
  9. 台北地检署侦办“被告陈肇敏等人滥权追诉处罚等案件”处分书新闻资料
  10. 江国庆冤死补偿案 陈肇敏等8人遭声请假扣押
  11. 江国庆案 军方将向陈肇敏等求偿. 华视新闻. 2012年4月12日. 
  12. 江案求偿 陈肇敏6人各逾千万. 中央社. 2012年4月12日. 
  13. YouTube上的错杀江国庆 监委陈肇敏下纸条干涉办案 20140710 公视晚间
  14. 弹药失窃逮错人 江国庆案刑求翻版
  15. 陈肇敏不认错 江母拒见呛告到底,东森新闻,2011年5月26日
  16. 江国庆叔叔:应拿陈肇敏等九军官财产来赔,自由时报,2011年5月27日
  17. 江案》罗淑蕾:陈肇敏是杀人犯,苹果日报,2011年5月26日
  18. 陈肇敏等9人 邱毅告杀人罪,中央社,2011年5月26日
  19. 陈肇敏等9人 邱毅告杀人罪,中央社,2011年5月26日
  20. 军:江国庆案人神共愤,中广新闻网,2011年5月25日

外部连结

军职
前任:
黄显荣
中华民国空军总司令
第十四任
1998年6月-2002年3月
继任:
李天羽
官衔
中华民国行政院
前任:
蔡明宪
中华民国国防部部长
第二十七任
2008年5月20日-2009年9月10日
继任:
高华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