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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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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山事件
图片来自ettoday

津山事件或称为津山三十人屠杀事件,是于1938年5月21日凌晨,于日本冈山县苫田郡西加茂村大字行重(现在的津山市加茂町行重|加茂町行重)贝尾及坂本两个部落的大量杀人事件。该事件中含自杀的犯人共有31人死亡,另有3人轻重伤。

这事件一般称作津山事件,但案发地其实是在津山市外的西加茂村,但由于市町村合并[1] 的缘故,该村现在归津山市管辖。也有人以犯人的名字称为都井睦雄事件。事发时犯人年仅22岁。

案发经过

从发生事情的前几天起,都井就开始写长篇的遗书给姊姊等数人;另骑著脚踏车到隔壁村镇的加茂町派出所,计算居民们逃走求救所要的时间(当时西加茂派出所的巡佐因出征而缺员)。都井给姊姊的遗书中请求她“好好治病,请在世界上好好的活下去”。

1938年5月20日下午4点左右,都井以骑著自行车对观察要作案的住宅来回仔细地“预习”著。下午5点左右,都井爬上电线杆将电线切断,使贝尾部落全面停电;村民对于停电并不疑有他,因此并没有去通报相关单位。

1938年5月21日凌晨1点40分左右,都井开始行动。都井穿著立领学生制服打著绑腿,穿著称为“地下足袋|地下足袋”的二指胶鞋,头上用头巾卷起来两边各绑著一个小型手电筒,用绳子将自行车用的车灯从头上垂吊到胸前,腰上绑著一把日本刀和两把匕首,手持改造的九连发白朗宁猎枪,口袋里面塞满100发子弹,身上还侧背著装满100发子弹的布包,展开一个半小时的屠杀。

最初都井将自家中熟睡的祖母的头用斧头砍下,接下来的一个小时之间,附近的居民们一个个被改造猎枪和日本刀给杀害。根据幸存者的证言,都井作案的时候相当冷静,对于原本就怀有恨意又向他求饶的老妇人,说出“本来我跟你无冤无仇,但是抢走我的结婚对象,不得不杀你”之后以猎枪射杀让她身负重伤(之后死亡);而对没有说他坏话的老人,则只是凝视著他并且放过他一马。来到某一家,主人向他求饶道“我们绝对不会向外通报,请放过我们吧!”时,都井回答“你们还真是爱惜性命啊。好,就放过你们吧”而迳自离开。

这次事件的被害者,共有死者30人(立即死亡28人,伤重不治2人),轻重伤3人,其中五名死者未满16岁。都井一共侵入11间民宅,其中三家被灭门,四家有一人幸存。其他被侵入民宅的幸存者,除了2人原本不在之外,其他的都是听到枪声和怒骂声后立刻逃亡和躲藏而得救。

约一个半小时的屠杀后,都井为了遗书的事情而来到隔壁樽井部落借纸和笔;那户人家被都井的模样给吓得不知如何反应。都井看到这家人的小孩曾经听他说过故事,因此向这孩子借到笔纸后,告诉小孩“好好用功读书,以后做出事业来”。之后,都井登上约3.5公里外的仙之城山山顶,写下追加的遗书之后以猎枪自杀。

都井的遗体最后在隔天早上的搜山行动中被发现,估计死亡时间是早上五点,遗体旁有追加的遗书之外,在都井自宅中也找到两份遗书。

案发之后

都井在遗书中表示,决定该日犯案的理由是曾经和都井有过关系,但嫁去别家的女性回来省亲的缘故。但是当都井踏入该女性的老家的时候,该女性因为逃出而得救;收容那女性的那家的家人,却因此惨遭屠杀。此外还有要杀的人已经搬走、因为其他人的妨碍而无法杀到目标等情形,都井在遗书中对此有所反省。至于一开始就杀害祖母的原因,都井在遗书中解释为“让她活下去面对一切,那也太可怜了”。

这件事情对于贝尾部落影响甚大,如同前述有一家遭灭门、或是失去大多数的亲人的情况,而部落的大多数居民皆以务农维生,因此生活变得非常艰苦。另外都井的亲戚一家因为没有受到波及,被村人怀疑是否事前就知道都井的杀人计画,因此遭受孤立(村八分)。

事件之后,由于都井在警察调查之前就已经自杀身亡,且大多数被害者都已死亡,警方只能获得幸存者的证词。而幸存者们几乎都和死亡的受害者们有亲戚关系,因此大多将全部的过错推给凶手都井。此外,由于都井本人死亡,那些传言和都井有染的女性只要否定有此事,就无从确认真相。因此这件事件中,有许多无法证实的部份。在1975年发行的《加茂町史》中,关于此事件仅以“发生都井睦雄事件”一句话记载在内。

案发现场的现况

发生事件的贝尾部落,是周边部落中最接近山边的部份。从津山市驱车前往的话,要经由行重地区才能抵达位于东南边的坂元部落。接下来再往深处前进,途中会看到一个上面书写著贝尾的蓝色小看板,这边就是发生案件的现场。

这看板后道路分岔为两条,右边往贝尾部落的中心部,左边则通往贝尾部落的集会所。不管是哪条路,通过了贝尾部落之后,都是车辆无法通行的山道。回到道路分岔的地方,往右前进和一条往左转的小路交汇处,这边就是贝尾部落的中心地区(在那个路口往左转,一样会通往集会所);案发现场就是在这个路口附近的许多间住家内。这附近有个长久以来使用的墓地,里面有许多的墓碑刻著逝世于昭和13年5月21日,就能得知是亡于津山事件的被害者之墓。

案发之前

犯人都井睦雄于1917年出生于冈山县苫田郡新加茂町|新加茂町|加茂村大字 (行政区划)|大字]]加茂町仓见|加茂町仓见|仓见,父母很早就死于肺结核,于是都井和姊姊都由祖母抚养长大。6岁时他们一家(包含祖母、都井的姊姊和都井本人,户长是登记为都井)迁回祖母的故乡贝尾部落。

都井家有著一定程度的资产,配合下田工作,生活过得较为宽裕。都井的祖母因为本人的身体不好,屡次要求都井要在家里面,因此都井比别人晚一年进入寻常小学校(当时的旧制学制中,相当于现在小学阶段)接受义务教育。进入学校后亦屡次因故缺席,不过都井本身的成绩还算不错,因此级任老师希望他进入当时旧制的中学就读;但是因为祖母反对,因此没有继续念下去。

都井从寻常小学校毕业之后,不久即得到胸膜炎因此被医生禁止下田,所以每天闲散度日。肋膜病状不久旋即改善,因此都井进入补习学校(即后来的青年学校)就读;但是从姊姊结婚之后开始,他渐渐对于学业失去兴趣,每天关在家里面也不和同侪来往。此时他重写了适合给儿童看的小说,念给附近的孩子听,因而受到孩子们的欢迎。另外,都井和附近的女性们关系,如同当时这地区的“夜这”风俗,有著不少私通的情形发生。

都井在发生事件的前年(1937年)接受征兵检查的时候,因为结核的理由被判定为体位丙种合格(实际上代表不合格);当时女性有非常崇尚甲种体位男子的风潮,从这时开始,之前和都井私通的女性们,都以都井的体位丙等,还有结核病等理由,拒绝和他继续维持关系。

同年,都井取得狩猎执照,在津山购买了二连发猎枪,翌年1938年在神户售出,并且购买对猛兽用的12号口径(18.1公釐)5连发的白朗宁温彻斯特M1897泵动式霰弹枪,每天入山练习射击,晚上拿著猎枪在村子里面徘徊,让附近的邻居感到不安。关于购买枪的动机有许多说法,有种说法是:最初购买猎枪是因为不想去求爱之际被拒绝,而不是要袭击村人;另外有种说法是:猎枪是因为都井没有被征召,而曾被村人迫害,买猎枪用来防身用等看法(但是之后换购猛兽用猎枪的时候,都井用了自己房子和土地作担保去借款,开始筹划犯案)。某天,都井为了治疗祖母的病,因此把药放到味噌汤时被祖母目击,因此以“要被孙子毒杀”的理由闹到警察那边,后来警察搜索房子的时候将猎枪、日本刀、短刀还有匕首等全数没收,狩猎执照也被吊销。

因这件事情失去全部凶器的都井,经由友人的管道再次取得猎枪,并从刀剑收藏家那边取得日本刀等方法再次收集武器。接著选择在1938年5月21日深夜犯案;这天是曾和都井发生过亲密关系,后来离开他前往其他村庄嫁作人妇的两名女性回乡省亲的日子。都井原本对这两名女性就有强烈的敌意和杀意,都井之前可能是调查过,也可能是不巧听闻两人返乡的日子,于是就决定在那天犯案。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