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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
之,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常用字) ,读作zhī。此字初文始见于商代甲骨文 ,属指事字 ,一说会意字 。
古字形从止,止下面一横表示出发的地方,本义是往、到……地方去。
"之"常假借作代词用,指人或物;又作指示代词,相当于"此""这";又由代词虚化为助词,置于主谓结构之间以取消其独立性;又用在偏正结构中,作用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之"字虚化后,有时仅为调节音节用。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之
拼音; zhī
注音; ㄓ
结构; 单一结构(独体字)
部首; 丶
笔画数; 1+2
五笔码; PPPP
统一码; 4E4B
郑码; WA
四角号码; 3030₂
造字法; 指事(一说会意)
平水韵部; 上平四支
字级; 一级
异体字; 㞢、ࠔ�、ࡳ�
文字源流
"之"字最早见于商代甲骨文,六书中属指事字(一说会意字)。古字形从止,止下面一横表示出发的地方。金文线条化,篆文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则规范化。
甲骨文"之"字是脚离开地面的示意图,由此产生"往"的含义。首先行动的人最引人注目,由此产生"这个人"的含义,引申成为代词;整个字还可理解为人脚在地面上,由此产生表示连属关系、所属关系和领有关系的含义,成为语法助词;以后字形是其变体。罗振玉《增订殷墟书契考释》:"按:卜辞从止,从一,人所之也。"本义是往、到……地方去。多借用为代词,又虚化为助词、副词、介词、连词等。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卷六】【之部】止而切
出也。象艸过屮,枝茎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凡之之属皆从之。
说文解字注
出也。
段注:引伸之义为往。《释诂》曰:之,往是也。按之有训为此者,如之人也、之德也、之条条、之刀刀。《左传》:郑人醢之,三人也。《召南》毛传曰:之事,祭事也。《周南》曰:之子,嫁子也。此等之字皆训为是。之有训为上出者。戴先生释梓人曰:颊侧上出者曰之,下垂者曰而,须鬣是也。
象艸过屮。
段注:过于屮也。
枝茎渐益大,有所之也。
段注:茎渐大,枝亦渐大。势有日新不已者然。
一者,地也。凡㞢之属皆从㞢。
段注:止而切,一部。
康熙字典
【子集上】【丿部】 之·康熙笔画:4·部外笔画:3
古文:㞢
《唐韵》《正韵》止而切。《集韵》《韵会》真而切,并音枝。《说文》:出也,象艸过屮枝茎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适也,往也。《礼·檀弓》:延陵季子曰:若魂气,则无不之也。
又于也。《礼·大学》:之其所亲爱而辟焉。注:之,适也。朱传:犹于也。
又语助辞。《书·金縢》:礼亦宜之。《礼·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语尾,或层出。如《毛诗》我之怀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鸡鸣》章知子之来之,六句九之字,《常华》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诗·周南》:之子于归。注:之子,是子也。
又变也。《易传》:辞也者,各指其所之。孙奕《示儿编》:之字训变,《左传》:遇观之否。言观变为否也。
又至也。《诗·墉风》:之死矢靡他。
又遗也。扬子《法言》:或问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则载而恶乎之。曰:之后世君子。注:言行道者贵乎及身,乃载以遗后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读书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属,地有所往,连属之辞也。通作旃。《诗·唐风》:舍旃舍旃。
又《魏风》:上慎旃哉。并与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义互通。
又《韵补》:叶职流切,音周。《楚辞·九章》:吕望屠于朝歌兮,宁戚歌而饭牛。不逢尧舜与桓缪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
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气,焉本鸢,后人借为助语,助语之用既多,反为所夺,又制字以别之,乃有芝字吁字鸢字。
考证:"《礼·文王世子》:'冬亦如之。'"谨照原文改秋冬亦如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