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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程贞玦十九岁时嫁给资中人张惟,不到一年张惟便逝世,由于膝下无子,于是养其兄张悦之子为后,尽本分的供养公婆。
三国蜀汉时期,犍为郡督邮王冲想娶她,她的叔父程肱回答:“侄女其志高洁,任谁都无法改变。”
王冲当时担任犍为太守李严的督邮[2],他请求李严发文到资中县,遣孝义掾的官吏带上羔羊和雁当作聘礼,宣读太守聘令,贞玦知道之后投水欲自杀,被救后幸免于难。
后来的太守苏高为她立表。之后的蜀郡太守为表彰她,取其名为「贞玦」,另有太守章陵人刘威为她作颂。[3]
参考资料
- ↑ 《华阳国志校补图注原附士女目录一卷》:程贞玦,元丰与廖、浙本作●。钱本作玫。《函海》作。张、刘、吴、何、李、王、石本作玦。字琼元丰、钱、《函》、浙本作瑗。玉。《函海》作王。(牛鞞人,资中张惟妻也。)
- ↑ 东汉时犍为郡包括领武阳、资中、牛鞞、南安、僰道、南广6县。 延熙年间(238-257年)南广县改隶南广郡。蜀汉末领武阳、资中、牛鞞、南安、僰道5县。李严任犍为太守于(214年—222年)
- ↑ 《华阳国志/卷十》:贞「●」(玦),字琼玉,牛鞞程氏女,张惟妻也。十九适惟。未期,惟亡。无子,养兄子悦。【刘、李本倒作悦子。】供养舅姑,夙夜不怠。资中王冲欲娶「●」(玦),「●」(玦)叔父肱答廖本从草,他各本作答。以女志不可夺。冲为太守李严督邮。严记县,遣孝义掾奉羔鴈,宣太守命聘之。「●」(玦)乃自投水。救援不死。后太守苏高为立表。太守蜀郡□□遣仁恕掾论曰「贞玦」,太守章陵刘威又为作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