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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原名中国美术家协会内蒙古分会,成立于1956年8月。

历史沿革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1],原名中国美术家协会内蒙古分会,成立于1956年8月。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是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家自愿组成的群众性专业美术团体。在业务上,受中国美术家协会指导;在行政上,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为其团体会员。

中国美术家协会内蒙古分会,为具有国家干部编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下拨事业经费、属中共自治区党委领导的国家全额事业单位。1990年,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中国美术家协会内蒙古分会正式更名为内蒙古美术家协会。至2006年止,内蒙古美术家协会有在编驻会干部5人,财务、人事等由内蒙古自治区文联统一管理。

协会办公地址为:呼和浩特新华大街43号内蒙古美术家协会;邮编:

自1956年8月在呼和浩特召开首届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工作者代表大会以来,50年间,共召开7次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7届协会领导机构。成立了中国画、油画[2]、版画、水彩粉画、艺术设计、少儿美术艺术委员会等6个自治区美术专业创作学术机构。截至2006年底,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由1956年协会成立时的1名,发展到140名;内蒙古美术家协会会员由首批54名,发展到1126名。

主要任务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主要工作任务是:

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全区美术创作工作

组织、举办内蒙古自治区全区美术作品展览工作;

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全区美术创作评奖工作;

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全区美术专业考级工作;

负责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入会推荐工作,内蒙古美术家协会会员入会审批工作;

负责组织各项全国美展中自治区参展作品的选送工作;

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全区美术创作理论研讨、讲座等工作;

组织、出版内蒙古自治区全区美术作品集、美术家协会会刊等工作;

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界与国内、外的美术交流展及美术活动;

组织、举办各类全区性、专题性笔会、书画联谊会;

维护会员的各项社会权益;

负责、落实自治区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及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美术创作、精神文明建设、民族文化大区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活动及工作任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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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