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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人口 |
中文名: 农业人口 外文名: The agricultural population 实 质: 农业人口统计 内 容: 农、林、牧、渔业 |
农业人口,指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直接参加农、林、牧、渔生产活动的劳动者人口。农业人口包括从事农业以外的活动,但参加乡村集体经济分配的人口,如乡镇企业工人,民办教师等,不包括乡镇管理机构中由国家发给工资、供给商品粮的干部和国有农业企业的干部。
1978年中国大陆实行改革开放以后,大量从农村迁徙到城市,这类人群迁入城市以前为“农业人口”(农民)身份,各个时期对其称呼也不同,有民工、农民工等之称,不管其在所居城市、集镇生活多久,在其户口未入籍所在城市以前,均作为农业人口统计。[1]
划分标准
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具体标准是:
①农业劳动者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口;非农业劳动者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以外各种职业的人口。兼营农业劳动者中,从事农业经济活动时间全年累计达到或超过四个月的划为农业劳动者;农业经济活动时间全年累计不足四个月,但农业纯收入占纯收入总额比重超过50%的,也划为农业劳动者;不足50%的,划为非农业劳动者。
②农业劳动者家庭中的被抚养人口,划为农业人口;非农业劳动者家庭中的被抚养人口,划为非农业人口;既有农业劳动者又有非农业劳动者的家庭户,按本户农业与非农业纯收入的比例,将被抚养人口取整数划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
1978年,中国的农业户口人数为93383万人。
2021年中国总人口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
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国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
包括港澳台全国总人口为1443497378人,其中:
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411778724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74742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683218人;
台湾地区人口[5]为235612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