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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津重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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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津重年(しまづ しげとし,1729年3月10日-1755年7月24日),日本江戶時代中期大名,薩摩藩第七代藩主。[1]
生平
島津重年幼名善次郎,是第5代藩主島津繼豐的次子,出生在鹿兒島城,出生後不久就過繼給加治木島津家的當主島津久季作養子。1732年(享保17年)繼任加治木島津家第4代當主。1737年(元文2年)元服,取名久門。1738年(元文3年),加治木島津家與垂水島津家(當主島津貴儔)、重富島津家(當主島津忠紀 (重富家))一起,列為一門家家格,加治木島津家位列第三。但久門在血統上與島津繼豐、兄長島津宗信最親近,因此成為宗信的假養子。
1749年(寬延2年),藩主島津宗信去世,無嗣。久們得到幕府的允許,回歸本家,繼任藩主之位。而加治木島津家的家督則由久門的長子島津久方(後改名島津重豪)繼承。同年接受將軍德川家重的偏諱,改名重年。
島津重年在任期間,於1750年(寬延3年)對批判藩政的實學派進行鎮壓,將用人皆吉續安等十人流放遠島。
1753年(寳曆3年),奉幕府執命開始對木曽三川進行分流,史稱宝暦治水事件。家老平田靱負擔任治水的總責任人,薩摩藩許多藩士參加了工事,花費了巨額費用,且殉職者八十餘名。1755年(寳曆5年),重年因病弱和心力交瘁去世,時年27歲。長子久方被迎回島津家,改名忠洪(後改名重豪),並繼任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