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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布薩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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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布薩族(巴布薩語:Babuza),為台灣平埔族原住民,即荷蘭人所稱的虎尾壟,主要分布在大肚溪以南至濁水溪之間的海岸區域,包括彰化平原地帶。現存屬於彰化地區的《虎尾壟語詞典》,於1650年由荷蘭宣教師吉爾伯特斯·哈帕特以荷蘭文編寫。[1]
聚落
巴布薩族主要居住在大肚溪以南至濁水溪之間的海岸區域,包括彰化平原和台中盆地西南邊緣地帶。重要聚落有東螺社、西螺社、二林社、眉里社、半線社、柴仔坑社、阿束社、貓霧拺社等。各社中除東螺社部分移住宜蘭外,其餘都於清代道光年間陸續遷至埔里。[2]
- 馬芝遴社(彰化縣福興鄉)
- 眉裡社(彰化縣溪州鄉)
- 大武郡社(彰化縣社頭鄉)
- 大突社(彰化縣溪湖鎮)
- 半線社(彰化縣彰化市)
- 柴仔阬社(彰化縣彰化市)
- 阿束社(Asoso,原彰化縣和美鎮,1718年大洪水後遷彰化縣彰化市)
- 二林社(彰化縣二林鎮)
- 東螺社(Dabale-Boatao,彰化縣埤頭鄉,後移居南投埔里)[3]
- 西螺社(Sailei,雲林縣西螺鎮)
現林仔城(埔里鎮籃城)、恆吉城(埔里鎮恆吉城)等聚落尚存。
歷史
巴布薩族與鄰近的安雅、拍瀑拉族混居,也因此對於巴布薩族的記載和了解十分地模糊。關於巴布薩族的記載可參見《番俗六考》、《番社采風圖考》、《重修鳳山縣志》。巴布薩族居住於彰化平原和台中盆地西南邊緣地帶,在明代已有漁獵粗耕的農業社會形態。重要聚落包括東螺社、西螺社等;因受漢人移民影響,各社於清道光年間被迫陸續遷移至南投埔里。巴布薩語發音的地名,可能之例為鹿港,有認為鹿港是Rokau-an一音的轉譯。另依中國學者認為:漢人本位的政治角度兼顧統一目的的論述,以往漢人稱為「流求」「琉球」或為巴布薩語的直譯,可證明台灣就是古代中國所稱的流球。本地另如西螺、芳苑、民雄等地名都是巴布薩語演變而來,為歷史留下了最好的見證。[4]
伊能嘉矩的資料上記載,在埔里東螺社的巴布薩族人,知道其原有語言的不多,即使有人記得,語詞也有限,但其語言特色是促音用得很多。在風俗方面,都已漢化了,只有女子仍保留熟番的髮式。在清代因族內的青少年腳力好,跑起來好像施展輕功一般,速度極快,所以當時駐台的清代政府機構常雇用他們來傳遞公文。
巴布薩族的經濟生活以狩獵為主,簡單的農產及捕魚為輔,但仍需要休耕來維持土地的肥沃度。以南屯為居的巴布薩族,其經濟活動則處於維生經濟的階段,對土地已有若干程度的開墾。在清康熙年間(公元1684年),漢人大量開墾後,因所居地位居彰化平原進入台中盆地的要衝,因此打造犁頭與農具的店鋪雲集,形成販賣農具和農產品交易中心,「犁頭店街」的聲名遠播,進而發展為台中盆地最早的聚落。[5]
飲食
十六世紀和漢族接觸後,逐漸採納漢民族的灌溉水稻種植法,讓原本用來釀酒的稻米成為主食。巴布薩族也逐漸捨棄了原有的游耕與遷村,改為定耕。 在農耕時也會使犁、鋤頭等農具以及飼養牛隻作為耕作的力役。巴布薩族不食牛及犬肉,有飲酒的習慣。巴布薩族有取海水曬乾製鹽的習慣,色黑味苦,稱『幾魯』。但由於製鹽的品質不佳,因自荷西時期起,大多是和漢人交易取得。
衣著服裝
巴布薩族夏天會以麻片為衣,因其涼爽且便於渡水。在髮型上巴布薩族有立髮的習慣,頂髮分兩邊,將兩髻梳結,稱為『對對』。女子有紗頭箍,稱為『苔苔悠』,婦女配戴珠串,名為『麻海譯』。
東螺社於農曆8月15日夜晚以家族為單位,舉行祭祖儀式,至今後代族人仍然會在傳統日期於家中進行傳統祭祖儀式。每年農曆二月間,巴布薩、拍瀑拉與和安雅諸族會舉行換年儀式。男女皆披紅襖或以錦繡製成的衣物,稱『色練』。數十人挽手而歌,且歌聲婉轉哀戚。而農作在農曆七月收成間各族也會舉辦收穫祭。
婚俗
巴布薩族以入贅及娶妻兩者兼行,但以入贅為主要方式且有自幼訂婚的習俗。巴布薩族娶妻方式為男方給予女方聘禮,且於結婚當天男女雙方並坐杵臼上,將新婦娶進門。婚嫁時新娘會戴嵌有蛤圈即燒石珠及插有雉尾羽的頭飾,稱為『搭搭干』。
祭典
每年農曆二月間,巴布薩、拍瀑拉與和安雅諸族會舉行換年儀式。男女皆披紅襖或以錦繡製成的衣物,稱『色練』。數十人挽手而歌,且歌聲婉轉哀戚。而農作在農曆七月收成間各族也會舉辦收穫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