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弘宣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林弘宣(1942年-2015年9月25日),台中人,台湾大学哲学系毕业,1969年考入台南神学院。1977年负笈美国,入新泽西州Drew大学攻读神学博士学位。不久回台,任台湾基督长老教会牧师,并于《台湾教会公报》担任编辑,积极参与党外运动。
1979年,林弘宣任《美丽岛杂志》服务处总干事。美丽岛事件爆发,林弘宣与吕秀莲、施明德、黄信介、林义雄、姚嘉文、陈菊、张俊宏被依叛乱罪提起公诉,林弘宣当时的辩护律师为张俊雄、李胜雄,最后林弘宣被判处12年徒刑。1986年,林弘宣因为罹患淋巴癌而获得假释就医出狱;出狱后没有像其他美丽岛受难者一样走向政治路,而是隐居在屏东县内埔乡客家庄,平时靠著翻译书籍为生,过著粗茶淡饭的日子。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