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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朱博傳出自於《漢書》,由我國東漢時期的歷史學家班固編撰,是中國第一部紀傳體斷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是繼《史記》之後我國古代又一部重要史書,與《史記》、《後漢書》、《三國志》並稱為「前四史」。 [1]

目錄

原文

朱博字子元,杜陵人也。家貧,少時給事縣為亭長,稍遷為功曹,伉俠好交。是時,前將軍望之子蕭育、御史大夫萬年子陳咸以公卿子著材知名,博皆友之矣。陳威為御史中丞,坐漏泄省中語下獄。博去吏,間步至廷尉中,候伺咸事。咸掠治困篤,博詐為醫入獄,得見咸,具知其所坐罪。博出獄,又變姓名,為咸驗治數百,卒免咸死罪。威得論出,而博以此顯名。

遷冀州刺史。博本武吏,不更文法,及為刺史行部,吏民數百人遮道自言,官寺盡滿。從事白請且留此縣錄見諸自言者,事畢乃發,欲以觀試博。博心知之,告外趣駕。既白駕辦,博出就車見自言者,使從事明敕告吏民:「欲言縣丞尉者,刺史不察黃綬,各自詣郡。欲言二千石①墨綬長吏者,使者行部還,詣治所。其民為吏所冤,及言盜賊辭訟事,各使屬其部從事。」博駐車決遣四五百人皆罷去如神吏民大驚後博徐問果老從事教民聚會。博殺此吏,州郡畏博威嚴。

遷琅邪太守。齊郡舒緩養名,博新視事,右曹掾吏皆移②病臥。博問其故,對言:「惶恐!故事,二千石新到,輒遣吏存問致意,乃敢起就職。」博奮髯抵幾曰:「觀齊幾欲以此為俗邪?」乃召見諸曹史書佐及縣大吏,選視其可用者,出教置之。皆斥罷諸病吏,白巾出府門。郡中大驚。文學儒吏時有奏記稱說云云,博見謂曰:「如太守漢吏,奉三尺律令以從事耳,亡奈生所言聖人道何也!且持此道歸,堯、舜君出,為陳說之。」其折逆人如此。視事數年,大改其俗。

遷廷尉,職典決疑,當讞③平天下獄。博恐為官屬所誣,視事,召見正監典法掾吏,謂曰:「廷尉本起於武吏,不通法律,幸有眾賢,亦何憂!然廷尉治郡斷獄以來且二十年,亦獨耳剽日久,三尺律令,人事出其中。掾吏試與正監共撰前世決事吏議難知者數十事,持以問廷尉,得為諸君覆意之。」正監以為博苟強,意未必能然,即共條白焉。博皆召掾吏,並坐而問,為平處其輕重,十中八九。官屬咸服博之疏略,材過人也。每遷徙易官,所到輒出奇譎如此,以明示下為不可欺者。

【注】①二千石:指郡太守。②移:舊時公文的一種。③讞(yàn):審判定罪

譯文

朱博字子元,是杜陵人。家境貧困,年輕時在縣裡供職當亭長,逐漸升遷為功曹,剛直仗義,喜愛交遊。當時,前將軍蕭望之的兒子蕭育、御史大夫陳萬年的兒子陳咸由於是公卿子弟才能顯著而為人所知,朱博都和他們相友善。陳咸任御史中丞,因泄露宮禁之內的話而坐罪,被關進監獄。朱博辭去官職,偷偷地步行到廷尉府中,刺探陳鹹的案子。陳咸被拷打訊問,傷勢很重,朱博偽稱醫生進了監獄,得以見到陳成,完全了解了他所犯的罪。朱博從監獄出來後,又改變姓名,替陳咸做證,被打了幾百下,終於免去陳鹹的死罪。陳鹹得以判處出獄,而朱博因為這件事名聲顯揚。

朱博升任冀州刺史。他本來是武官,沒有經歷過用法令條文辦事的文職,等到當了刺史巡視部屬時,官吏和百姓幾百人攔路自行投訴,官署里人都滿了。從事來稟告,請求暫且留在這個縣,依次會見各個自行投訴的人,事情辦完了再出發,想要以此來觀察試探朱博。朱博心裡明白,告訴外邊趕快準備車馬。從事稟告說車馬已經備好,朱博出來登車會見自行投訴的人,派遣從事明確地告諭官吏百姓:「想要投訴縣裡丞尉的,刺史不監察黃綬的官員,各人自己到郡里去。想要投訴二千石的墨綬長吏的,等使者巡視部屬回來,到刺史的官署去。百姓被官吏冤枉,以及投訴強盜小偷訴訟之事的,要到各自所屬的部從事那裡。」朱博停車判決發落,使四五百人都離去了,判案如同神明。官吏百姓大為震驚。後來朱博慢慢查問,果然是一個老從事教唆百姓集會。朱博殺了這個官吏,州郡都畏懼朱博的威嚴。

朱博升為琅邪太守。齊郡風俗是人們都性情遲緩,以自高自大來涵養名聲,朱博剛剛任職,右曹掾吏都移書稱在家養病。朱博詢問原因,回答說:「恐懼!按照舊例,新太守剛剛到任,總要派遣官員慰問,表達問候之意,我們才敢起來正式去任職。」朱博氣得鬍鬚直立,拍擊案桌說:「看齊郡的小子們難道想要把這作為習俗嗎!」於是召見各個曹史書佐和縣大吏,挑選其中看起來可以任用的,發布教令讓他們填補空缺。驅逐罷免各個稱病的官吏,讓他們戴着白頭巾(穿平民的衣服)走出府署大門。郡中大為震驚。文學儒吏不時有呈交文書言事而引經據典等,朱博看到後對他們說:「像太守是漢室官員,奉行三尺法律條令來處理事務罷了,和你們所說的聖人大道沒有關係。暫且拿着你的大道回去,堯舜出現時,再為他們陳述。」他就是像這樣來拒絕別人。朱博任職幾年,大大改變了齊郡的風俗。

朱博升任廷尉,職責是掌管解決疑難之事,主持平議天下的獄訟。朱博擔心被屬吏所欺騙,任職後,召見正監典法掾吏,對他們說:「廷尉(我)本來是武官出身,不通曉法律,幸而有諸位賢吏,又有什麼可擔憂的!然而廷尉(我)自從治理郡縣,判決獄訟以來將近二十年,單單是耳聞所得的時間也很長了,三尺法律條文,人事盡在其中。掾吏試着和正監一起寫出過去判決獄訟時官吏討論難以明白的幾十個案件,拿來詢問廷尉(我),廷尉(我)能夠替你們再行判斷。」正監認為朱博只是要逞強,料想他不一定能夠做到,就逐條陳述出來。朱博把掾吏都召來,一同坐着來考問,朱博為他們判斷刑罰的輕重,十個里說對了八九個。屬吏都佩服朱博的幹練,才能超過常人。朱博每次升調改換官職,所到之處總是用這樣奇特怪異的手段,來明確地告訴下屬自己是不可以欺瞞的。 [2]

作者簡介

班固(32年—92年),字孟堅,扶風安陵(今陝西咸陽東北)人,東漢著名史學家文學家。班固出身儒學世家,其父班彪、伯父班嗣,皆為當時著名學者[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