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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憩是个人或团体于闲暇时间从事的活动。游憩的内涵至少应当包含3个方面:从产业角度,游憩是广泛意义上的旅游;从地理角度,游憩是作为城市的一项基本功能,它是在城市范围内(包括城市区、城市郊区,乃至城市附近周边区域)进行的活动,而区别于休闲的随意性;从行为心理角度,游憩是物质追求与精神追求的统一体。另一方面,游憩过程又是一种能量生产、消耗和积蓄过程,游憩系统是城市社会能量储存与生产系统。游憩过程也是获取能量的过程,使游憩者有更充沛的精力、更丰富的知识、更健康的身体从事生产和创造性活动,促进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1]
释义
字义:
(recreation)来源于英语recreation,意思是恢复更新,英文为“recreation”,原意是“to refresh”,含有“休养”和“娱乐”两层意思。
已有研究:
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游憩给出了各自不同的理解。
基本解释
[stroll about or rest] 游览与休息
详细解释
1. 游览与休息。
《晋书·羊祜传》:“ 襄阳百姓於岘山祜平生游憩之所建碑立庙,岁时飨祭焉。”艾青《写在彩色纸条上的诗》:“我们游憩在树林里,生活比传说更美丽。”[[碧野《白云·绿树·金花》:“ 鸡公山 凉爽、幽静,谁上得山来,都抱着美好的心情来游憩。”
2. 亦作“ 游憇 ”。游玩和休息。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洹水》:“渌水平潭,碧林侧浦,可游憩矣。” 北魏 杨炫之 《洛阳伽蓝记·凝玄寺》:“唯冠军将军郭文远游憩其中,堂宇园林,匹於邦君。”一本作“游憇”。唐沈佺期《绍隆寺》诗序:“ 绍隆寺江岭最奇,去驩州城二十五里,将北客毕日游憩,随例施香。” 明冯梦龙《风流梦·二友言怀》:“ 杜母高风不可攀,甘棠游憩在南安 。” 清恽敬《游六榕寺记》“墙壁纵横,阶径迂曲,无可游憩。”
游憩地理
加拿大学者斯蒂芬L.J.史密斯在其《游憩地理学》中这样论述:“游憩是一个难以定义的概念。在实际应用中,游憩常常意味着一组特别的可观察的土地利用,或者是一套开列的活动节目单。游憩还包括被称为旅游、娱乐、运动、游戏以及某种程度上的文化等现象。”[2]
吴承照
吴承照(1998)对游憩的现代意义和特征也进行了总结,主要包括①非强制性;②是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③具有一定的道德标准;④是一种状态、过程和体验;⑤活动形式的多样性;⑥需要借助一定的外在载体进行;⑦多元共融性。
旅游地理
保继刚(1999)在其所著的《旅游地理学》中提出:游憩一般是指人们在闲暇时间所进行的各种活动;游憩可以恢复人的体力和精力,它包含的范围极其广泛,从在家看电视到外出度假都属于游憩。
其他观点
张安等人(1999)认为把旅游活动看作游憩活动的一部分,才能使社会学、地理学等学科对人类这种特殊类型的消费活动的研究具有更广泛的意义,并界定“游憩”一词包括了人们所有的休闲活动,从在家里看电视到外出度假一系列活动都属于游憩活动的范畴。
黄羊山(2000)把“国内旅游和发生在居住地,没有旅行的过程,只有游玩(主要是观光、游览、户外娱乐、度假等)的过程,所耗时间一般在12小时以内,有一定的花费,但不多,且消费地和收入来源地相同的这类活动称为游憩。”
张汛翰(2001)认为:游憩指的是个人或团体于闲暇时从事的任何活动,它令人感到自由愉悦,获得满足的体验,具有日常性、随意性,是现代社会人们放松精神和身体的一种休闲方式。
肖星等人(2002)则认为:游憩是指人们在闲暇时间内所进行的包括室内和室外、近距和远距的各种活动。
俞晟(2003)在其所著的《城市旅游与城市游憩学》中认为:游憩是在离开居所一定范围内进行的,能够带给行为实施者生理和心理上的愉悦,有助于恢复其体力和精力的合法行为。
网络定义
“游憩中国网”定义
1、内涵:
“游憩中国网”认为:游憩是指人们在闲暇时间,基于城市、乡村、景区、度假区四类空间基础上,进行的具有生态、文化、康体或游乐功能的,能够内在满足自我、外在实现休闲的活动的总和。 因此,游憩按其功能可分为生态游憩、文化游憩、康体游憩和游乐游憩,及前四类中的任意组合;按其空间可分为城市游憩、乡村游憩、景区游憩、度假区游憩四类。
2、外延:
为了便于研究及应用,“游憩中国网”将“游憩”的外延界定为: 一方面,“游憩”中的“游”可基本等同于“旅游”,“憩”可基本等同于“休闲”。当然,“旅游”与“休闲”之间的关系不在我们这一定义的考虑范围内。
另一方面,“景观”对于所在地居民而言,属“休闲”的对象;“景观”对于所在地之外的旅游者而言,属“旅游”的对象。
因而,“游憩”从其外延来讲,可将“旅游”、“休闲”、“景观”等一系列概念纳入其范畴内。 游憩的本质:
国内外还有许多诸如上述的对游憩的理解。但不管是何种理解,可以看出,它们基本上都限定在三个方面:闲暇时间、满足自我和休闲活动,只不过在活动范围上有所出入。
游憩与旅游、休闲三者之间的关系:
在该研究领域,与“游憩”相似的概念还有“旅游(Tourism)”和“休闲(leisure)”。对于三者之间的关系,王兴斌(1996)、保继刚(1999)、俞晟(2003)都对其进行了探讨。笔者认为:与“游憩”相比,“旅游”的一个显著的特征是:离开熟悉的环境(居住地和工作地)而进行的活动,活动的最终目的可以是益智,可以是消遣,也可以是愉悦身心。可以认为旅游是游憩的一种方式,旅游是在异地进行的游憩活动。而“休闲”与“游憩”在基本内涵相似,两者有时很难区分。而游憩活动更倾向于户外的活动,更着重于它的游玩、健身和放松心情的功能。
对三者的概念进行辨析可见:
①在空间上,游憩不包括在居所内进行的活动,活动主要在户外距离居所一定距离的场所开展;而休闲则包括在居所内进行的活动,活动可同时在室内和户外开展;旅游是指离开居住地或工作地进行的活动,可以认为是在异地进行的游憩活动。
②在时间上,在闲暇时间内开展的活动都可以认为是休闲;游憩更多的是指不过夜(即不超过 24 小时)的娱乐活动;而旅游多是指人们在目的地过夜的休闲行为。
③在目的上,游憩、旅游、休闲活动都是以获得愉悦而不是经济报酬为目的。
本文对游憩的界定为:在闲暇时间内,在距离日常居住地较近距离的空间内进行的以放松身心,恢复体力和精力为目的的户外休闲活动,主要包括非竞技性的运动、娱乐、户外散步、游览、游戏等等。为便于研究,本文所指的游憩活动包括在城市郊区停留24小时以上的活动。
参考文献
- ↑ 休闲、游憩、旅游和度假简书
- ↑ 国内游憩行为研究综述游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