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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買加國旗,旗面呈長方形,長寬之比為2:1。旗面上有兩道交叉的黃色對角寬帶,把旗面分成四個三角形,上下為綠色,左右為黑色。[1]
信息
中文名稱:牙買加國旗
啟用時間:1962年8月6日
屬於:牙買加
形狀:長方形
長寬之比:2:1
顏色:黃、黑、綠三色
簡介
牙買加國旗長方形。牙買加國旗啟用於1962年8月6日,國旗呈長方形,長寬之比為2:1。由黃、黑、綠三色構成。兩道黃色寬帶交叉通過旗面的四個角,把旗面分成四個三角形,上下為綠色,左右為黑色。黃色表示牙買加的自然資源和陽光,黑色象徵已經克服和將面臨的困難,綠色象徵希望和農業的豐富資源。1962年8月6日牙買加宣布獨立時採用這面國旗。[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