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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走是在日常行走的基礎上發展出來的長距離體育運動,起源於英國。雖然也是徒步競賽,但是與跑步不同。競走運動員在比賽過程中雙腳不能同時離開地面,否則視為犯規。由於邁步會降低距離,因此為了達成目標,競走的運動員必須維持跟八百米跑者一樣的速度頻率。奧運會的競走比賽分為20公里競走和50公里競走[1],在公路上進行。
代表人物
陳定
陳定,1992年8月5日出生於雲南省保山市龍陵縣,前中國男子田徑競走運動員。
2008年5月,陳定在國際田聯競走世界盃男子青年組10公里比賽中獲得亞軍,為中國競走隊奪得了本次比賽唯一的一枚獎牌。 2012年5月,陳定在國際田聯競走世界盃男子20公里競走中打破全國記錄並獲得亞軍;8月5日,陳定在倫敦奧運會男子20公 里競走中以1小時18分46秒的成績奪得冠軍,並打破奧運紀錄,成為繼劉翔之後第二名在奧運田徑賽場奪金的中國男運動員。
王麗萍
王麗萍,女,1997年4月,入選國家田徑競走隊參加世界盃競走賽。1997年12月,入選國家田徑競走集訓隊,備戰亞運會。
1996年,王麗萍險些結束了她的競走生涯。當時,正值亞特蘭大奧運會前夕,全國競走好手聚集在雲南進行奧運選拔賽。訓練中,王麗萍膝傷復發,愈來愈重,開始還能勉強訓練,到後來走一步都鑽心地痛。醫生告訴王麗萍,必須立即放棄競走,王麗萍只得回到了家鄉進行休養。兩個月後,王麗萍帶着稍稍緩解的傷痛,又重新站到了訓練場上,咬着牙重新開始訓練。 憑着頑強的毅力,王麗萍終於戰勝了傷病,成績有了顯著的提高。1999年世界盃前國內進行了一次預選賽,在包括劉宏宇、王妍等眾多好手的「夾擊」中,王麗萍走出了第2名的成績。悉尼奧運會,王麗萍並不在正選名單中,她要通過選拔賽獲得奧運會的參賽權。
競走規則
競走比賽有兩個核心規則。首先,競走運動員必須始終保持至少有一隻腳與地面接觸。其次,前腿從着地的一瞬間起直到垂直 位置必須始終伸直,膝關節不能彎曲。
比賽中有6~9名專職的競走裁判員監督運動員。按規則規定,他們不能藉助任何設備幫助判斷,只能依靠自己的眼睛來判斷運動員是否犯規。當競走裁判員看到競走運動員的動作有違反競走技術的跡象時,應予以黃牌警告,並在賽後報告給主裁判。
當運動員的行進方式違反競走技術的規定,表現出肉眼可見的騰空或膝關節彎曲時,競走裁判員須將一張紅卡送交競走主裁 判。當競走主裁判收到針對同一名運動員的三張來自不同競走裁判員的紅卡時,該運動員即被取消比賽資格,並由主裁判或主 裁判助理向其出示紅牌通知他(她)。
技術要求
競走技術的基本要求:
1、步幅自然、寬大、頻率快、身體重心軌跡波動小,移動速度快,實效性高。
2、動作自然、協調、節奏感強、輕鬆省力、經濟性好。
3、雙腳不能同時離地。
普通走步的速度,每小時約五公里左右,而競走的速度則快得多,即使用中等速度走,也要比普通走快一倍以上。競走規則要 求,支撐腿必須伸直,從單腳支撐過渡到雙腳支撐,在擺動腿的腳跟接觸地面前,後蹬腿的腳尖不得離開地面,這樣就能保證 用雙腳支撐,不會出現騰空現象,這是走和跑的根本區別。
競走的速度取決於步頻和步長。普通走每分鐘約為一百到一百二十步,而競走可達一百八十到二百步,優秀的競走運動員每分 鍾超過二百步。普通走的步長一般是七十到八十厘米,競走的步長可達九十到一百一十厘米,身材高大的運動員的一步是一百 二十厘米左右。
普通走,每步一般需要0.50—0.55秒,而競走每步只需要0.27—0.32秒,甚至還要少一些。因此,這就加大了肌肉緊張和放鬆交替工作的困難程度,需要在訓練中很好地解決。
步長和步頻是相互制約的。加大步長相對地會影響步頻,加快步頻也會影響步長。一般應 保證一定步長的前提下提高步頻。 過分加大步長,會給有關肌肉加重負擔和增加緊張程度,過多消耗體力,容易引起疲勞,而且也不利於步頻的加快。加快步頻 是依靠腿部肌肉的力量和中樞神經系統的作用,其潛在力是比較大的。
競走的單腳支撐和雙腳支撐是不一樣的,單腳支撐要比雙腳支撐時間長得多。要想加快競走速度,必須縮短單腳支撐和雙腳支 撐的時間,但縮短雙腳支撐時間是主要的,而縮短單腳支撐時間其效果是不明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