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章麟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此条目需要编修,以确保文法、用词、语气、格式、标点等使用恰当。 (2019年9月5日) |
蔡章麟(1908年10月31日-1988年11月1日),别号麟书,台湾台北万华人,台湾法律学者,中华民国前司法院大法官、前监察委员。
生平
蔡章麟是于台湾日治时期自台北州立台北第二中学校、台北高等学校文科毕业,赴日本入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法律学科,1932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通过文官高等试验行政科,1934年亦通过司法科,1935年后,历任日本青森、神户、大阪等地方裁判所判事(法官)、大阪地方裁判所所长。
二次大战后的1946年4月,蔡章麟退职返台,1947年起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法制委员会委员、台湾省政府法制室参议,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教授民事诉讼法。1948年任台大法学院训导分处主任。1952年原第一任司法院大法官多人转任、辞职或去世,仅馀二人在职,因此被提名为大法官以补缺额,同年监察院同意任命,始出任大法官,蔡章麟因此成为台籍第一位大法官,1958年卸任。亦兼任司法行政部法规整理检讨委员会委员20馀年。1970年再被选任为监察委员。1971年曾担任公务员甲等特考典试委员。1988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