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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守
郡守是古时候的一种官名。汉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年),改称太守。郡的行政长官,始置于战国。战国各国在边地设郡,派官防守,官名为"守"。秦统一后,实行郡、县两级地方行政区划制度,每郡置守,治理民政。本系武职,后渐成为地方行政长官。
基本信息
名称 | 郡守 | 起始 | 始置于战国 |
性质 | 官名 | 汉景帝 | 改称太守 |
来源
郡的长官,主一郡之政事。秦废封建设郡县,郡置守﹑丞﹑尉各一人。守治民,丞为佐。汉唐因之;宋以后郡改府,知府亦称郡守。
汉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年),改称太守。后世惟北周称郡守,余均以太守为正式官名,郡守为习称。明清则专称知府。
出处
明 黄道周《节寰袁公传》:"又公(袁可立)为苏理时,郡守石昆玉以廉直忤中丞。"明陈继儒《大司马节寰袁公家庙记》:"差繇驿递最繁苛,公(袁可立)贻书郡守,调优免裁预徵,而民始息肩"。
郡守和县令的职责区别
郡守,为一郡的最高长官,直接受中央政府管辖,掌管地方行政。县令的职责是掌管一县的治安、刑讼及赋敛徭役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