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守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郡守
郡守是古時候的一種官名。漢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年),改稱太守。郡的行政長官,始置於戰國。戰國各國在邊地設郡,派官防守,官名為"守"。秦統一後,實行郡、縣兩級地方行政區劃制度,每郡置守,治理民政。本系武職,後漸成為地方行政長官。
基本信息
名稱 | 郡守 | 起始 | 始置於戰國 |
性質 | 官名 | 漢景帝 | 改稱太守 |
來源
郡的長官,主一郡之政事。秦廢封建設郡縣,郡置守﹑丞﹑尉各一人。守治民,丞為佐。漢唐因之;宋以後郡改府,知府亦稱郡守。
漢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年),改稱太守。後世惟北周稱郡守,余均以太守為正式官名,郡守為習稱。明清則專稱知府。
出處
明 黃道周《節寰袁公傳》:"又公(袁可立)為蘇理時,郡守石昆玉以廉直忤中丞。"明陳繼儒《大司馬節寰袁公家廟記》:"差繇驛遞最繁苛,公(袁可立)貽書郡守,調優免裁預徵,而民始息肩"。
郡守和縣令的職責區別
郡守,為一郡的最高長官,直接受中央政府管轄,掌管地方行政。縣令的職責是掌管一縣的治安、刑訟及賦斂徭役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