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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查某(1897年[1]-1993年8月9日),台灣台北人,男,企業家,是最早將台灣香蕉賣往日本的商人,因此致富,被稱為香蕉大王、青果大王。

生平

陳查某生於日治台灣。自幼失學,每日從五股庄搬運蔬果至台北市販賣。20歲時,取得台灣總督府同意,將台灣香蕉合法賣往日本及滿州,之後致富,曾被列為台灣五大富豪之一。

1945年,日本戰敗,結束第二次世界大戰。台灣被移交給盟軍

1959年,參與創建味王。此外也投資航運、保險、廢船解體及建築業等。

1963年,日本開放台灣香蕉進口。陳查某控制青果輸出公會,壟斷台灣青果銷往日本的通路,並在日本成立株式會社,行銷台灣水果。

1993年8月9日過世。

家庭

陳查某生有五位子女。其子陳建忠陳廷忠、陳清忠。其女陳育惠、陳瑞珠。

長子陳建忠,入籍日本,改名穎川建忠,為味王名譽董事長。生下穎川浩和、穎川欽和、穎川萬和。

次子陳廷中,其妻張麗仙,生下陳隆和

陳清忠,其妻周淑華,其子陳弘元連戰之女連惠心結婚。

下葬爭議

陳查某死後,其子女爆發爭產,其長子陳建忠與長女陳惠育、次女陳瑞珠,一同控告么子陳清忠侵佔家產。陳查某遺體停放在自宅中四年多無法下葬。2001年開始,國稅局陸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陳查某的土地、股票、上市公司股份、現金及土地徵收補償金,以清償遺產稅;但因其兒、孫輩等共11名繼承人對遺產分配多所爭議,長期無法繳清遺產稅。

1997年,陳查某遺體下葬。

歷經19年的遺產紛爭及11年稅金執行,2012年,陳查某家族達成協議,繳清最後一筆遺產稅,結束爭議[2]

參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