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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科技厅,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组织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制订科技项目计划,组织申报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实施管理[1]。
主要职责
(一)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有关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牧区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技术市场的建设。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五)负责编制和实施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发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六)拟订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管理全省专利工作[2]。
(七)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九)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省级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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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青创 政策】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9年青海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搜狐,2018-08-28
- ↑ 【省科技厅】2019年度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励初评结果出炉,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9-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