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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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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顺清
出生 1963年1月
国籍 中国
职业 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知名作品



马顺清 (Ma Shun Qing),男,回族,1963年1月出生,青海西宁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

中央党校培训部三年制研究生班毕业,研究生学历。

现任十八届中央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人物履历

1979.09—1983.07 青海民族学院汉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3.07—1986.01 青海省门源县青石咀镇干部、副镇长

1986.01—1989.11 青海省门源县青石咀镇党委书记(其间:1986.09—1989.07中央党校培训部三年制研究生班学习)

1989.11—1991.08 青海省教育厅政治处主任科员

1991.08—1994.07 青海省教育厅政治处副主任

1994.07—1995.05 青海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1995.05—1996.05 青海省教育委员会高教处处长兼外事处处长

1996.05—1997.06 青海省教育委员会党组成员、人事处处长

1997.06—1998.06 青海省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1998.06—2000.07 青海省西宁市委副书记兼城东区委书记

2000.07—2000.12 青海省西宁市委副书记

2000.12—2002.12 青海省西宁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2000.03—

2001.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2.12—2008.01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党委书记兼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长、党委书记(其间:2006.06—2006.10清华大学、

哈佛大学公共管理培训班学习)

2008.01—2014.07 青海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4.07—2015.05 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5.05—2017.03 青海省委常委、省委改革办主任兼省总工会主席

2017.03—2018.11 宁夏自治区党委常委,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2018.11—2018.12 天津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8.12— 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七中全会递补为中央委员,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

任免信息

2015年5月21日,青海省总工会十三届五次全委会议当日在西宁召开。会上,青海省委常委马顺清全票当选为青海省总工会主席[1]

2017年3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马顺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2]

2017年6月10日,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马顺清为自治区党委常委[3]

2017年10月14日,十八届七中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马顺清为中央委员会委员。[4]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批准:马顺清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5]。12月14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七次会议通过:任命马顺清为天津市副市长。[6]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