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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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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交通局(高雄市交通局、高市交通局),高雄市政府所属的一级机关,为高雄市交通事务专门机构,于2003年1月1日成立。
2010年12月25日高雄县市合并,与高雄县政府观光交通处运输规划科合并改制,另高雄市政府捷运工程局营运监理科业务移由本局办理[1]。
组织架构
局本部
- 局长
- 副局长(两位)
- 主任秘书
内部单位
- 运输规划科:交通运输政策厘订、陆、海、空运输系统整体规划、督导交通相关各项业务协调整合、策订审议及执行督导、道路安全会报有关事宜、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与政策宣导等事项。
- 停车工程科:本市停车政策研拟、停车场用地管理维护及设置开发之规划、停车场用地之征收拨用与地上(下)物之拆迁补偿、公有路外停车场兴建及维修工程之设计、施工与验收、自行 车架规划设置及维护、停车场经营设置(变更)登记、稽查管理及违规裁处等事项。
- 运输管理科:汽车运输业管理、公车动态资讯系统建置及维护、车辆动员等事项。
- 交通工程科:交通管制工程规划,标志、标线、号志设施及安全设施等工程之设计、施工、验收,交通管制设施装设及维修、号志设备新设、车辆行车事故鉴定之督导、车辆行车事故覆议等事项。
- 运输监理科:大众捷运系统营运、财务、安全监理、轮船公司营运、财务、安全监理、小船经营业管理及裁罚、爱河水域交通管理、计程车运输业管理、计程车共乘、计程车弹性运输服务、观光计程车、无障碍计程车专案管理、优良职业汽车驾驶人表扬等事项。
- 运输设施科:公共运输转运站、候车设施、专用道、船舶停靠等设施兴建等事项。
- 资讯室:综理一般资讯业务及依法办理资通安全业务。
- 秘书室:综理文书研考、档案、出纳、财产、采购、事务及职工管理。
- 人事室:依法办理人事管理业务。
- 会计室:依法办理会计管理业务。
- 政风室:依法办理政风业务。
所属机关
- 交通事件裁决中心: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罚、移送强制执行及债权凭证业务等事项。
- 停车管理中心:公有收费停车场营运计画拟定、运作管理、票证管理、营收统计、停车收费系统之规划、施工、验收等事项、公有停车场接管、设备维护、执行路边、公有停车 场委托经营及土地租用收益之履约管理、路外停车未缴费举发、催缴、公民营拖吊业务之招标、营运督导管理、停车场管理基金执行等事项。
- 智慧运输中心:智慧型运输系统之规划、设计、建置、运作、维护、资讯交换、协调与整合、全市交通号志系统之时制计画设定、变更及改善等事项。
- 高雄市轮船公司:掌理本市公共轮船业务。
- 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受理民众申请或司(军)法机关嘱托行车事故鉴定事宜。
机车路权
- 2019年4月11日:在台湾机车路权促进会长期呼吁下,以及高雄市议员林于凯召开“高雄交通大体检 - 车辆道路篇”公听会后,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正式宣布,全市共有31个路口拆除遵20标志(两段式左转标牌),不再强制两段式左转,开放机车直接左转,另有8个路段解除内侧车道禁行机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