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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貞玦(?年-?年),字瓊玉牛鞞縣人,張惟之妻。[1]

目錄

生平

程貞玦十九歲時嫁給資中人張惟,不到一年張惟便逝世,由於膝下無子,於是養其兄張悅之子為後,盡本分的供養公婆。

三國蜀漢時期,犍為郡督郵王沖想娶她,她的叔父程肱回答:「侄女其志高潔,任誰都無法改變。」

王沖當時擔任犍為太守李嚴督郵[2],他請求李嚴發文到資中縣,遣孝義掾的官吏帶上羔羊和雁當作聘禮,宣讀太守聘令,貞玦知道之後投水欲自殺,被救後倖免於難。

後來的太守蘇高為她立表。之後的蜀郡太守為表彰她,取其名為「貞玦」,另有太守章陵人劉威為她作頌。[3]

參考資料

  1. 《華陽國志校補圖注原附士女目錄一卷》:程貞玦,元豐與廖、浙本作●。錢本作玫。《函海》作。張、劉、吳、何、李、王、石本作玦。字瓊元豐、錢、《函》、浙本作瑗。玉。《函海》作王。(牛鞞人,資中張惟妻也。)
  2. 東漢時犍為郡包括領武陽、資中、牛鞞、南安、僰道、南廣6縣。 延熙年間(238-257年)南廣縣改隸南廣郡。蜀漢末領武陽、資中、牛鞞、南安、僰道5縣。李嚴任犍為太守於(214年—222年)
  3. 《華陽國志/卷十》:貞「●」(玦),字瓊玉,牛鞞程氏女,張惟妻也。十九適惟。未期,惟亡。無子,養兄子悅。【劉、李本倒作悅子。】供養舅姑,夙夜不怠。資中王沖欲娶「●」(玦),「●」(玦)叔父肱答廖本從草,他各本作答。以女志不可奪。沖為太守李嚴督郵。嚴記縣,遣孝義掾奉羔鴈,宣太守命聘之。「●」(玦)乃自投水。救援不死。後太守蘇高為立表。太守蜀郡□□遣仁恕掾論曰「貞玦」,太守章陵劉威又為作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