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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1]

中国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随着2011年1000万套保障房任务即将收官,北京上海等地于2011年12月密集出台保障房管理新政,瞄准保障房资格造假、骗购骗租分配乱象重拳出击。

2013年12月2日,北京市政府表示2014年竣工10万套保障房。

2015年,两部委:市、县可收购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

产生背景

世界各国将住房大多分为公屋或私屋。

公屋是由政府买单的保障性住房,而私屋则是私人拥有不享受政府买单优惠的自建或市场化的商品房。

日本有一种保障性住房叫公营住房,类似于廉租住房,住户是没有任何产权的;还有一种是公团住房,政府提供相当的优惠条件,使得住房者拥有一部分产权。

新加坡的保障性住房叫“组屋”,既有出租,也有销售。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中低收入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

保障对象

廉租房对象

1999年出台的《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镇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经适房对象

2007年修订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公租房对象

2010年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法规规定

质量监管

为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陆续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和责任的通知》(建市[2010]68号)和《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建保〔2011〕69号)等多项规定,要求工程参建各方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切实把加强质量管理贯穿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并明确提出要切实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今后几年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

退出机制

退出机制已经成为各地房管部门探索住房保障制度的一个新方向。

201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公租房新规中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这一内容为租赁对象在适当条件下退出提供了政策支持。 中国网2014年6月5日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昨天下午就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举行发布会。住建部总经济师冯俊在会上表示,保障房退出(准入)机制的设计要有一定的宽容度,“退出机制并不是说一定要退出保障房,而是要退出原来的福利机制。针对收入提高后的退出机制设计一定要实事求是,要有一定的宽容度,要允许一定的收入增长,要有一定的稳定时期。”冯俊介绍,随着大量保障房竣工投入使用,针对确保保障房的公平分配、合理使用的准入问题,住建部目前也已建立了一套监管机制。[2]

取消收审

2014年5月20日,北京市法制办公布了2014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涉及55项内容。在2014年力争完成的12项立法项目中,包括备受关注的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控制吸烟条例(草案)、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居住证管理办法等。[3]

《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拟规定,申请保障房不再审核收入情况,而以有无房产作为申请依据。同时,非京籍人群拟纳入保障房申请范围。

浙江嘉兴情况

2014年8月11日,嘉兴市人民政府下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提出将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管理、逐步取消保障性住房等实物建设、改善住房金融服务等17项内容。    嘉兴将从严控制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总量、供应时序和供应结构,并逐步取消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实物建设。在房屋征收工作中,将鼓励通过货币补偿方式实施安置,或通过收购商品住房进行实物安置,保障性住房主要通过货币补贴方式实施保障。

该意见还提出多项改善住房金融服务的内容,包括要求金融机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需求,积极采取措施对首套房实施利率优惠政策,对改善性二套房贷款予以支持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加大住房公积金放贷力度、加快放贷速度,对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及时足额放贷等,并提出将取消外籍户口人员在嘉兴购房贷款必须有交满一年社保证明的规定。

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买卖等协议属于行政协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