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chàng dǎo)是汉语词语,意思是率先提议,出自《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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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率先提议,首倡。
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出处
《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中》:甄丰、刘歆、王舜为莽腹心,倡导在位,褒扬功德。
例句
汉·应劭《风俗通义·卷三·愆礼·河南尹太山羊翩祖》:雅有令称,义当纲纪人伦,为之节文,而首倡导犯礼违制,使东岳一郡朦朦焉,岂不愍哉!
清 魏源 《圣武记》卷十:“村落大小不齐,人户贫富不等,必须官为倡道。”
梁启超 《再驳某报之土地国有论》三:“吾以为如 欧 美 学者所倡道之社会主义,举生产机关悉为国有者,最足以达此目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