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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日,安徽省合肥市司法局被公示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公示期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规章、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的监狱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负责全市的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各县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法治合肥创建工作。
(五)负责公证、法律援助机构的管理;指导、监督县区司法局公证管理、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
(六)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县区司法局律师业务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2]、帮教安置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
(九)负责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局系统的警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
(十一)负责“1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并指导、监督县、区司法局“148”法律服务指挥中心业务工作。
(十二)组织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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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合肥市司法局】瞄准七个“着力” 推进依法治市 ,搜狐,2020-08-31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搜狐,2020-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