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公安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寧波市公安局是寧波市[1]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受市政府、浙江省公安廳雙重領導。各縣(縣級市)區設公安局(分局),在鎮、鄉、街道設派出所。
主要職能
寧波市公安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全市人民警察隊伍的領導和指揮機關。其主要職能是:
(一) 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2],研究起草有關政策、規章,部署、指導全市公安工作。
(二) 主管全市各類刑事案件、經濟案件的偵破和禁毒、緝毒、反偷渡等工作,協調跨地區和涉外案件的偵破。
(三) 依法監督指導全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保衛組織的建設。
(四) 主管並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和居民身份證以及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組織協調對重、特大治安事件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五) 主管並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預審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六) 負責、指導全市因私出入境管理工作。
(七) 指導全市消防管理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八) 負責全市邊海防治安管理和內河水上治安管理。
(九) 主管全市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和安全監察工作。
(十)主管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處理交通事故,維護交通秩序,組織實施對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等,負責海曙、江東、江北三區的交通管理工作。
所獲榮譽
2019年11月,寧波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獲得「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視頻
寧波市公安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甬城概況 ,寧波市人民政府
- ↑ 習近平十六字方針 為新時代公安工作定調! ,共產黨員網,2019-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