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备消防队
历史
在香港消防处后备消防队于1938年成立以前,香港社会上亦曾有其他志愿的消防队伍。后备消防队的制服、装备及编制,均与正规人员一样,而且队员男女均有。当时候,后备消防队亦经常与正规消防人员参与联合演习。
1950年代,寮屋临立,导致火警频生。于那时候,后备消防队经常提供人力资源协助正规人员应付大量的灭火召唤。除了消防救援以外,后备消防队亦曾于1965年制水期间,与其他纪律部队运送食水予香港市民。期间,队内设有一支银乐队,亦是消防处唯一一支的银乐队,负责在消防处的活动中进行演奏。
1961年,香港消防处进行重组,900多位的队员被派驻与居处或正职工作地点附近的消防局驻守。7年后,处方认为消防工作所须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日渐复杂,后备消防队渐不足以应付有关工作。故此,处方进行对后备人员整合及合并;结果,后备消防队于1975年解散,队内的银乐队亦告解散,乐器全数转赠予民众安全服务队。[2]然而,在授权成立后备消防队的《基要服务团条例》当中,至今仍未废除与此部队相关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