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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歧視主義(sexism)一般是指基於他人的性別差異而非他人優缺點所造成的厭惡或是歧視,但也可用來指稱任何因為性別所造成的差別待遇。
簡介
性別歧視主義一般是指以下幾種信念或態度:
相信某一種性別比其他種性別更優越的信念。[1]
相信一個人必定屬於男性或女性的信念。
指稱憎恨男性(男性貶抑)或憎恨女性(女性貶抑)的態度。
性別歧視主義可粗略的視為本質主義的產物。本質主義者堅持可以根據個體所屬群體之特徵理解或判斷該個體,而性別歧視主義者則是認為可依照個體所屬的性別群體(男性或女性)來理解或判斷該個體。這樣的觀點假定了所有的人都可以清楚地被劃分成「男性」或「女性」,而忽略了某些同時擁有兩性特質的跨性別者的存在。此外,這種觀點也因群體中的同質性,而忽略了群體中的個別差異。在很多國家中,某些特定的性別歧視是違法的,不過幾乎所有國家都有立法保障某幾種性別群體的權利。[2]
分類
性別歧視主義可以分成三個部份來看:對女性的性別歧視主義、對男性的性別歧視主義以及對跨性別者的性別歧視主義。
對女性的性別歧視主義
性別歧視主義作用於女性的極端形式就是女性貶抑。由於作用於女性的性別歧視主義最先被廣泛的認識,故成為「性別主義」一詞最常指涉的範圍。這種形式的性別歧視主義也常被稱為男性沙文主義,但沙文主義事實上是個涵義更廣泛的詞,指的是對於競爭性團體的不合理且極端的憎恨與敵意。另一個稍有關係的名詞是「恐女主義」(gynophobia),指的是對女性或是女性氣質的恐懼。
歷史上,在許多父系社會中,女性被視為「較軟弱的一群」。「矛盾的性別歧視主義」(ambivalent sexism)指的是對於女性的憎惡態度及基於施捨的仁慈態度的綜合,這種矛盾的文化態度顯示在女性較低的社會地位以及男性對女性角色(妻子、母親、情人)的依賴上。
女權運動透過提倡女性權利(像是法律平等權、參政權、受教權、工作權以及對於身體的自主權)來反對性別歧視主義。
值得注意的是,現階段有許多案例也顯示出,由於現今性別平等觀念的錯誤,父系社會中常會過度保護被視為「較軟弱的一群」的女性,因而造成對另一性別之不平等狀態。
大多數國家在制度上已經沒有性別歧視。但中東回教國家,如伊朗,沙特等的婦女人權問題仍然非常嚴重。
對男性的性別歧視主義
性別歧視主義作用於男性的極端形式就是男性貶抑(misandry,指的是對男性的厭惡甚至是憎恨)。對男性的性別歧視主義也被稱作「反向性別歧視主義」。另一個稍有關係的名詞是「恐男症」(androphobia),指的是對男性或男性氣質的恐懼。雖說認為女性比男性更優秀的觀點也是性別歧視,但公共論述一直到最近幾年才注意到這種「反向性別歧視主義」。
對跨性別者的性別歧視主義
相關刊物
性別歧視主義-性別歧視與色情刊物
有些人認為色情刊物是種性別歧視,因為一般來說,在色情刊物以男性讀者市場為主,所以女人所扮演的角色被限制在男性讀者的「歡娛物品」。
另一些人認為,這純祽是因為女性不好此物以致以女性讀者市場為主的色情刊物欠缺生存空間,隨着BL的風潮,持"色情刊物是種性別歧視"觀點的人士正遂漸減少。
德國女性主義者 Alice Schwarzer 是持有這類觀點的代表者。她在1970年代一次又一次的提到這個議題,特別是再女性主義雜誌,"Emma" 。
另一方面,有些出名的色情演員,如Teresa Orlowski和Timea Vagvoelgyi則公開宣稱他們並不覺得自己是男人性別歧視下的受害者。
參考文獻
- ↑ 女性性別歧視調查-問卷調查調研模板問卷網
- ↑ 性別歧視體現在哪幾個方面新知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