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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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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志 | |
出生 |
1914 江西南昌 |
逝世 | 2004.10.8 |
国籍 | 中国 |
别名 | 屠琪 |
职业 | 作家 |
知名作品 | 《梅志童话诗集》、《梅志童话》 |
梅志(1914—2004.10.8),女,祖籍江苏武进,出生于江西南昌,本名屠玘华,又名屠琪(或屠棘),是中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和传记作家,胡风的夫人。 1982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梅志童话诗集》、《梅志童话》,童话长诗《小面人求仙记》、《小红帽脱险记》、《小青蛙苦斗记》,儿童文学《少年胡风》,回忆录《胡风沉冤录》(《往事如烟》、《伴囚记》、《在高墙内》),散文集《花椒红了》,散文合集《长情赞》(胡风、梅志合作),长篇传记文学《胡风传》等。童话集《听来的童话》获优秀作品奖。
人物生平
相识胡风
1932年在上海加入左联,从事宣传工作,在左联,梅志结识了胡风,这位有名的评论家令她敬仰。
在胡风的指导下,梅志的文学水平迅速提高,开始尝试写作协助他写作编辑,1934年写成散文《受伤之夜》,这是梅志的处女作,从此她开始以“梅志”为笔名发表作品。
在梅志的文学创作中,胡风发挥了重要影响。他早年曾留学日本,因在日本从事左翼文艺活动被遣返回国。回到上海后,他先后担任左联宣传部长和行政书记,深得鲁迅的信任,在左翼文艺界具有很大的影响。
结为伉俪
1933年胡风在朋友家里遇见了为商议营救一位左联盟友而来的梅志。早在见面前,胡风就听说过这位工作认真的小姑娘,对她很有好感,见面后,梅志的美丽和清纯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据他后来对梅志坦白,这次见面后,他就再也无法忘记梅志那穿着浅蓝色旗袍的身影了。后来,胡风和梅志接触的机会渐渐多起来。他发现梅志不仅美丽而且单纯,完全不同于以往接触的那些世故而又精于算计的女子。胡风深深地喜欢上了梅志,每天除了工作,他想得最多的就是见到梅志。
胡风真挚而又火热的情感打动了梅志,1933年底,他们结了婚,开始了幸福的生活。那时梅志19岁,胡风31岁。
婚后,梅志一边学习料理家务,一边帮胡风抄写文稿,是胡风事业上的助手。无论是在上海,还是后来辗转流离于重庆、香港、桂林等地,她都陪伴在胡风身边,给胡风以极大的支持。
担任编辑
1944年在重庆加入中华全国抗敌文协,历任《七月》和《希望》杂志编辑,重庆希望社发行人、会计、校对,上海全国文协会员,上海作协创作组组员,四川省文化局、博物馆资料员,中国作协专业作家。1934年开始发表作品。
坚信无罪
1955年5月《人民日报》发表《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一些材料》,把胡风等人定为“反党集团”(后来又定为“反革命集团”),全国上下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批判运动,“胡风分子”相继被捕。作为胡风的妻子,梅志自然难以幸免。
在看守所,工作人员劝梅志与胡风划清界限,她相信胡风无罪,坚决表示拒绝。他们的三个孩子都受到严重影响,晓谷在高校一度被留职察看,不得重用;晓风因为通不过政治审查不能上大学,只好去农场当了工人;晓山高中毕业后在偏远的地方插队,十多年后才考上大学。但是,梅志从来没有后悔过自己的选择,她接受了残酷的审讯,倍受折磨的神经越崩越紧几乎要崩溃了。
她经常望着牢房里那坚硬的桌角发呆,心想只要撞过去,一切都可以结束了。但是,她想起年迈的母亲、无人照顾的孩子和杳无音信的胡风,咬紧牙关活了下来。
1965年11月,梅志被定为“胡风反革命集团”的骨干分子,因“宽大处理”免予刑事处分。胡风接受了审判,和梅志一起被发配四川,先后在成都和川西生活了不到两年。
1967年11月,胡风再次被投入监狱,梅志则被独自留在川西的劳改茶场,生活非常艰辛。当地红卫兵对这个“现行反革命”进行了坚决的批斗,抄走了所有值钱的物品,最后把她送到茶场的劳改队,让她和一群刑满释放的“女犯”一起生活劳动。胡风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和难以承受的精神压力,得了心因性精神病,经常自我恐惧,思维极为混乱。
1973年1月,梅志来到大竹县第三监狱探狱时,胡风已经完全崩溃了。他看到了梅志,但没有任何惊喜,目光呆滞,好像面对一位陌生人。梅志这才知道,调她来的目的,是让她照顾精神失常的胡风。这一年梅志59岁。胡风的情况不容乐观,由于缺乏有效的治疗,病情很不稳定。
1976年,周总理去世,胡风再次陷入精神混乱之中,甚至失去理智差点儿砍伤了梅志。梅志也绝望了,她再次想到了死。但是一想到那些无辜受牵连的人们,她放弃了寻死的念头。她说:“无论如何,得留着我们这活口,为胡风,为这一案件,为众多受株连的朋友们申诉,我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去!”梅志坚强地撑到了“四人帮”被粉碎,狱方送胡风到成都接受治疗,并让胡风参与揭发“四人帮”的罪行。希望之中,胡风的情绪慢慢稳定下来。1979年1月,他们被释放出狱,重新回到了离别十四年的北京。
彻底平反
回到北京,梅志已是66岁的老人了,人生步入晚年。但是晚年并不平静,她一直为胡风的平反而奔波忙碌。
1985年6月,胡风因为胃癌医治无效去世。之后,中共中央发布“中办发1988六号文件”,从政治、历史、文学活动及文学思想上为胡风彻底平了反。
这期间,梅志拿起了手中的笔,撰写了大量文稿:《往事如烟》、《伴囚记》、《在高墙内》、《胡风传》等,这些著作,以资料的丰富和翔实为研究者提供了便利,影响甚广。为表彰梅志“为发展我国文化艺术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国务院自1992年10月起为她颁发政府特殊津贴。2001年,梅志当选为第六届作协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
2004年10月8日,梅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协和医院逝世,享年90岁。胡风事件中,像梅志这样受到牵连的女性有许多,她们没有抛弃不幸的丈夫,而是陪伴着他们度过了漫长的苦难岁月。有人曾把她们比作俄罗斯十二月党人的妻子:美丽、坚韧而勇敢。
个人经历
1932年,参加了“左翼作家联盟”,1932年底,与时任“左联”宣传部长的胡风结合。
1934年,用笔名梅志发表了处女作散文《受伤之夜》。
1946年,与胡风一起在上海主办了“希望社”,并负责发行和财务工作,出版了胡风去解放区时留下的书稿《论现实主义的路》。
1953年,梅志全家迁至北京,她被安排在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组工作。
1955年5月,梅志与胡风同时被捕,从此失去了自由。
1979年1月,梅志和胡风互相搀扶着走出了监狱的高墙。
1980年10月1日,公安部下达了“关于梅志同志‘胡风反革命’问题的平反决定”,正式撤消了1965年11月11日将她定为“胡风反革命分子”的结论和处理决定,“予以平反,恢复名誉,由原单位做好安置和善后工作”,后被安排为中国作协驻会作家。
1980年3月,梅志和胡风回到阔别的北京。创作出回忆文章《四十一年话沧桑》等作品。
1985年6月8日,胡风逝世。梅志以近七十高龄,迎来了创作的又一高峰。她写作了纪实文学《往事如烟》、《伴囚记》、《在高墙内》三部作品,回忆二人在失去自由二十四年间的生活。
1992年,国务院为表彰梅志为发展我国文化艺术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特颁发政府特殊津贴。
家庭关系
丈夫:胡风(1902~1985),男,原名张光人,笔名谷非、高荒、张果等。湖北蕲春人。现代文艺理论家、诗人、文学翻译家。 1920年起就读于武昌和南京的中学,其间开始接触“五四”新文学作品。1925年进北京大学预科,一年后改入清华大学英文系。不久辍学,回乡参加革命活动,后一度任职于国民党的宣传、文化部门。
1929年到日本东京,进庆应大学英文科,曾参加日本普罗科学研究所艺术研究会,从事普罗文学活动。1933年因在留日学生中组织抗日文化团体被驱逐出境。回到上海,任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宣传部长、行政书记,与鲁迅常有来往。1934年与梅志结婚。1935年编辑秘密丛刊《木屑文丛》。翌年与人合编《海燕》文学杂志,写了《人民大众向文学要求什么?》,提出了“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的口号,革命文艺队伍内部由此开始了一场关于“两个口号”的论争。这一时期发表大量文艺理论批评文章,结集出版了《文艺笔谈》和《密云期风习小记》,还出版了诗集《野花与箭》与一些译作。
抗日战争爆发后,胡风主编《七月》杂志,编辑出版了《七月诗丛》和《七月文丛》,并悉心扶植文学新人,对现代文学史上重要创作流派“七月”派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曾任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常委、研究股主任,辗转于汉口、重庆、香港、桂林等地从事抗战文艺活动。1945年初主编文学杂志《希望》,以配合延安的整风运动。胡风期望通过该杂志,展开真正的争论,批评党的官员中的教条主义,但是,他也因此遭到批判,杂志也被取消。这一时期著有诗集《为祖国而歌》,杂文集《棘原草》,文艺批评论文集《剑·文艺·人民》、《论民族形式问题》、《在混乱里面》、《逆流的日子》、《为了明天》、《论现实主义的路》,散文集《人环二记》,译文集《人与文学》等。
1949年起任中国文联委员、中国作家协会理事、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其间写有抒情长诗《时间开始了》,特写集《和新人物在一起》,杂文短记《从源头到洪流》等。1953-1954年,任《人民文学》编委、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成员。
人物评价
胡风的夫人梅志因病医治无效,2004年10月8日在北京去世,终年90岁。她的女儿晓风说,家属尊重老人遗愿,丧事从简,不搞遗体告别和追悼会。
梅志以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和传记作家的身份为我们留下了一大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上世纪30年代,她以我国新生的左翼文艺阵营普通一员的身份走上文艺道路,写了《小面人求仙记》、《小红帽脱险记》、《小青蛙苦斗记》等讲给孩子们的故事。“小面人”原本是为了排遣病中大儿子的寂寞,年轻的母亲给孩子编的故事,在孩子“后来呢,后来呢”的追问下,故事就越编越长,越讲越有趣,不仅孩子听得入迷,连胡风和朋友们也都感到有趣,鼓励她写出来。上个世纪80年代,那些曾引起广泛影响的童话故事结集为《梅志童话诗集》、《梅志童话选集》出版发行。
1914年农历四月二十八日梅志生于南昌。她父亲是“穷教书匠”,也做过商会职员。为了买书读,她只好把平时母亲给的零花钱一个铜板一个铜板地节省下来。鲁迅的《呐喊》、《彷徨》和《语丝》周刊给了她新文学的启蒙。后来她加入了“中国左翼作家联盟”,1933年6月遇见了胡风。1934年,梅志把自己融入了胡风的生活之中,从此在颠沛流离的人生路上患难与共。
抗战期间,梅志全力支持和协助胡风继承鲁迅遗志主办《七月》和《希望》杂志,为中国新文艺的成长培养了大批新生力量,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留下了以“七月派”命名的宝贵文学遗产。1955年,在批判“胡风反党集团”的声浪中,胡风被捕,开始了漫长的监禁生活。之后,作为胡风的妻子、“集团中的骨干分子”的梅志,也被“劳动改造”。1965年,胡风被判14年徒刑,剥夺政治权利6年。
“文革”伊始,刚获假释的胡风又被发配到四川,为了照顾他的生活,梅志也随同前往,在高墙之内与胡风一同度过了6年牢狱人生。“文革”结束,胡风得以重见天日,但始终未能完全平反,抱憾去世。1985年胡风弥留之际,梅志老人强忍泪水说:“你放心,谁也不会再来诬蔑你,往你脸上抹黑了。我会为你说清的。”这是一个庄严的承诺,说这话时,梅志已是年逾古稀的老人了。她以9年的时间,完成了58万字的《胡风传》。这本厚厚的浸透着老人心血的《胡风传》,以平和的语调讲述了胡风不平凡的一生,实现了“说清楚”的承诺。1988年,中央在1980年对“胡风集团”作政治平反的基础上,为胡风全面平反,对胡风的文艺思想作出了新的评价,推动了文艺界对胡风文艺思想的研究。
在《胡风传》之前出版的《往事如烟———胡风沉冤录》,平实并真实地记录了那段风云变幻的历史。在另一本《花椒红了》中,她对往昔的朋友们做了不尽的怀念。
其实早在1945年,胡风的文艺理论就被一些中共作家以至文艺领导者视为异端,有违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精神,因此不时遭到批评。1954年7月,胡风递交国务院文教委员会转呈中共中央政治局一份《关于解放以来的文艺实践情况的报告》(后以"三十万言书"著称),针对自己及其作家朋友近年来遭受的各种批评和指控进行了辩解和反驳,申明自己对一些文艺理论问题的观点,提出文艺领导当局及其工作上的一系列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梅志帮助抄写了该报告的大部分。1955年2月,当局在全国展开对胡风思想的大规模批判; 5月13日,《人民日报》加编者按(后来公布为毛泽东所写)发表《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一些材料》;5月17日凌晨,胡风和梅志在被公安部门抄家后相继被带走收容审查,关押在不同的看守所。不久,胡风案就被中共最高当局定性为"反革命集团"--6月10日,《人民日报》加编者按发表《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第三批材料》,全国由此开始了大规模清查"胡风反革命集团"的运动,逮捕了大批"胡风分子"。胡风案 是中共夺取政权后的首次全国性"文字狱"运动,更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文字狱"集团案。据1980官方复查此案后公布:这个运动共清查了2100多人,逮捕92人,隔离62人,停职反省73人,到1956年初步结案时,正式认定78人为"胡风分子",其中"骨干分子"23人。实际人数其实大大超过官方统计,而且此后"反右运动"中还有更多得多的人被打成"右派分子"以至以"反革命"判刑,主要就是因为对当局处理此案提了批评意见。此案使中国大陆的独立作家遭到了毁灭性打击,作为群体不再存在,至少达20年之久。
梅志作为胡风的妻子,帮助他抄写了"三十万言书",被捕后坚称胡风无罪,拒绝与其"划清界限",被当局理所当然地被定为"胡风反革命集团骨干分子",遭长期单独监禁不予结案。
1961年2月,梅志因八十岁高龄的母亲病逝,经女儿张晓风写信向公安部请求,才获释去医院处理丧事,照料14岁的小儿子,而未被继续收审。1965年4月,梅志在多次写信请求后获准到秦城监狱探望胡风,11月11日获"不予起诉书",作为 "胡风反革命集团骨干分子",但因在押期间"表现尚好"而"宽大处理";胡风则在12月26日被作为"反革命集团首犯"判刑14年,但因年老体弱 "监外执行"剩下3年多刑期,四天后获假释回家。
1966年2月,胡风被当局强令遣送四川,梅志则被要求一起前往照顾,先在成都郊外一独立小院中"监外执行",9月又被一起押到芦山县劳改农场--苗溪茶场。1967年11月7日,胡风被四川省革命委员会派人带走收监入狱,梅志则被留在劳改农场,1968年6月被作为反革命分子抄家,1970年8月被安排到刑满就业队"劳动锻炼"。1970年1月,胡风刑满八个月后不但未被释放,反而被四川省革命委员会人保组以"在毛主席像上写反动诗词"为由的反革命罪判处无期徒刑,此后被折磨患精神分裂症,多次自杀未果。1973年1月,已近60岁的梅志被送入大竹县的四川省第三监狱,护理年逾70病情日重已近精神崩溃的胡风。在梅志的耐心安抚和照料下,胡风的病情逐渐稳定,不再恶化,并根据她的建议以写自传作为交待材料,为此留下宝贵的历史资料,成为日后她撰写《少年胡风》和《胡风传》的基本素材。
1978年2月,梅志被摘掉"反革命"的帽子,恢复公民权。1979年1月,四川省公安厅撤销1970年的无期徒刑判决,根据北京法院1965年的判决释放了胡风,梅志伴随他到成都安置和治病。1980年3月底,当局又批准梅志陪胡风回北京治病,同年7月安排她回被捕前原工作单位中国作协任驻会作家;10月1日,由公安部下文,正式撤消了1965年11月11日对梅志的处理决定,恢复其名誉。梅志及其子女从此又为胡风恢复名誉事不断申诉,并恢复了自己的创作,从1982年起在《文汇月刊》、《随笔》、《儿童文学》等刊物上发表了一些回忆录、童话和散文。胡风于1985年6月因癌症病逝,1988年6月才获彻底恢复名誉。梅志于2004年10月8日在北京去世,享年90岁。
梅志的其它作品还有:《梅志童话诗集》、《听来的童话》,回忆录《往事如烟--胡风沉冤录》、《伴囚记》、《在高墙内》、《我与胡风》,散文集《花椒红了》,散文合集《长情赞》(胡风、梅志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