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智坤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洪智坤 |
---|
台湾政治人士 |
个人资料 |
学 历 |
|
经 历 |
|
洪智坤生于(1970年-),[[台湾台中人,台湾政治人物,民主进步党籍,东吴大学政治学系毕业,国立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硕士,曾任高雄市政府市政顾问、高雄市市长陈菊办公室主任、民主进步党中央执行委员、国立台湾大学研究生协会副会长、台北市政府市政顾问、台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员会委员。
生平简介
幼年
洪智坤患有小儿麻痹。高中考上台中二中后,曾参与辩论社,对于政治问题与社会运动开始有了思考;之后又受到郑南榕因为争取言论自由而自焚一事激励,立志要进入政治系。大学进入东吴大学政治学系就读。曾因陈菊的介绍,担任民主进步党主席施明德的秘书。
加入民进党
- 1993年,23岁的洪智坤加入民主进步党,之后担任陈菊的核心幕僚而进入新潮流系。
- 2006年,陈菊当选高雄市市长后,洪智坤担任市长陈菊的办公室主任。
- 2012年2月16日,洪智坤以“失忆”二字形容本月15日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向民进党中常会提交的败选检讨报告初稿,直言民进党“议题设定失败、危机处理失当、决策核心失能”三个原因导致蔡英文败选,批评蔡英文竞选总部总干事吴乃仁在败选后跑路不见人影。
- 2012年8月29日,民进党主席苏贞昌到宜兰县为该党提名礁溪乡乡长补选候选人林锡忠站台,却传出这不是苏贞昌上任党主席后第一场选战,因为民进党在本月中旬的花莲县寿丰乡与台东县海端乡乡长补选都未提名候选人,民进党中央党部组织部主任李文忠却回应“政治是现实的,如果一次又一次打败(败选),这对民进党是好事吗”;洪智坤听闻此事之后回应,苏贞昌都已经说要检讨了,李文忠的说法不但是质疑苏贞昌、也突显组织部过于保守,是民进党的不幸。
- 2014年7月19日,媒体报导,洪智坤将在民进党第16届全国党代表大会提案《台海发展决议文》,日前有不少人撤签,却随即有人补签,原因恐怕与提案内容的第二项主张“在一中多元化架构下,与中国大陆对等参与国际组织”有关。同日晚间,洪智坤受访说,他提案理由是,为强化台湾内部共识,推动两岸公民社会交流,在多元化架构下与中国大陆对等参与国际组织、发展有尊严的经贸往来,拟提出《台海发展决议文》;民进党中央党部秘书处却刻意泄露片段讯息误导媒体,在中执委选举投票前一天阻扰他的选情,他极度不满;他的前提是台湾加入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以后,台海两岸可以多元化地讨论一个中国的问题,一个中国不要模糊、而要从“求同存异”到“面对差异”。
- 2014年7月20日,民进党召开第16届全国党代表大会改选中央执行委员,寻求连任的洪智坤仅得7票落选。
辅佐柯文哲
2014年六都市长选举时,洪智坤成为台北市市长候选人柯文哲的文胆,以文笔犀利、反应敏捷闻名;柯文哲当选后,洪智坤就任台北市政府市政顾问、台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员会委员。
泄漏公文案
- 2015年5月25日,针对洪智坤泄露台北大巨蛋案公文给媒体和名嘴案,台北市政府人事处开会检讨议处,经市长柯文哲核定发布,洪智坤记两小过并暂停参加例行的市长室会议;同月26日晚间,洪智坤仅回应“坦然接受,一切欢喜付出、甘愿承担”。
- 2016年1月8日,民进党台北市议员王世坚接受民视新闻采访时指控洪智坤收受远雄企业团不当高额价金,洪智坤宣布将控告王世坚涉嫌《中华民国刑法》“加重诽谤罪”,王世坚回应“要告就来告”。洪智坤说,他在民进党中执委任内与王世坚结怨,才会惨遭王世坚抹黑。
- 2016年8月24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判决,王世坚仅辩称消息来源是不能透露姓名的某位法界人士及台北市政府官员,始终未能提出证据证明洪智坤收了远雄的钱,故依加重诽谤罪判处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新台币5万元。
- 2016年12月20日,台湾高等法院确定判决,王世坚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新台币5万元;法官认为,王世坚若握有洪智坤不法证据,应提供检调追查弊案,不该空言泛称“听闻自某不可表露姓名之法界人士、市府官员而来”,否则徒增舆论流言蜚语、损害洪智坤名誉。
争议事件
贪污
2010年11月3日,《台湾壹周刊》指控,陈菊竞选办公室主任洪智坤被检调发现,他在高雄市政府任职不久后,密集购入总价新台币三千万元的三户豪宅,其中隆大营建“美术凤凰”2户还是直接找隆大营建董事兼高雄市政府市政顾问林中进洽购,洪智坤与家人置产行为财富官职不相称,资金来源有问题。同日上午,洪智坤在陈菊竞选总部召开记者会说,他与其妻月薪近新台币20万元,目前只有价值新台币2540万元的房子一户,每个月缴贷款新台币6万元,负担得起;他没有像《台湾壹周刊》写的有一户豪宅,他自动报请高雄市政府政风处调查后查无任何不法,他任职高雄市政府期间迄今从未有任何案件遭到检调约询、调查或侦办,他将对《台湾壹周刊》提告。
贿选
- 2011年6月29日,民进党第14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第八届全国不分区立法委员候选人名单,民进党中央执行委员洪智坤同日提醒,被列为不分区立委第三名的全国工人总工会理事长郑素华是2005年罗文嘉参选台北县长时走路工贿选事件的被告,经起诉并判刑定谳,可能有司法问题,日后恐被国民党拿来攻击。2011年6月30日,民进党发言人陈其迈表示,郑素华在罗文嘉参选台北县长时涉及选举动员事务遭判缓刑,但缓刑期已满,刑期宣告就失去效力;因此提名她担任不分区立委,法律上没有问题。
- 2011年7月5日,洪智坤说,新潮流系的段宜康与林锡耀推荐郑素华为民进党全国不分区立法委员第三名,而且整个过程竟然能隐瞒郑素华在2005年台北县长选举中的走路工贿选纪录,连身兼提名小组召集人的民进党主席蔡英文都不知情,显示派系运作力道之大。段宜康在facebook批评洪智坤:“无凭无据指控我,就算了;把林锡耀扯进来,又有何证据?锡耀是蔡英文的执行总干事,小英(蔡英文)要怎样选下去?”洪智坤则在facebook回批段宜康:“事前不敢让小英知道郑的贿选纪录,出事后搞得乌烟瘴气,不是陷小英于不义?是这样替蔡英文助选的吗?”同日,洪智坤在facebook说:“有记者问我,段宜康和我都出自新潮流系,为什么意见不同?我只是淡淡地回答:二十年前,我们都反对走路工贿选;只是二十年后,我还是反对走路工,而小段(段宜康)在替走路工缓颊叫屈而已。”
- 2012年7月15日,民进党举办全国党代表大会,改选中执委、中常委、中评委。2012年7月16日,洪智坤在facebook指控,本次中常委及中执委选举有黑道介入: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的台湾高雄农田水利会会长李清福在本月14日晚间动用高雄市“黄、赌、毒”(色情业、地下赌博、毒品)黑道角头北上台北君悦酒店护盘,陈菊却力挺李清福,最后李清福以“陈菊代理人”之姿当选中常委而余政宪临阵弃选中常委,与民进党追打林益世索贿案的行为完全相反,“我敢冒著生命危险公开此事,民进党中央敢不敢彻查?”2012年7月17日,洪智坤在facebook发布声明,宣布将向民进党中央具名检举本月14日晚间黑道介入中常委选举案,并呼吁李清福辞任中常委;同日,民进党发言人林俊宪说,民进党中央党部会请组织部去了解洪智坤的指控,“民进党绝不允许黑道介入或买票情形”。2012年7月18日,洪智坤向民进党中央党部递出检举函,指控李清福涉嫌贪污罪故不符中常委参选资格,高雄市政府兵役局局长赵文男是这次陈菊团队主导民进党中执委及中常委选举的操盘手,陈菊应了解赵文男有无将“政治”与“社会事”混淆在一起;同日,赵文男驳斥,李清福的参选资格没问题,民进党中央也有资格审查参选资格,他没有能耐去操纵别人,洪智坤太抬举他了;同日,林俊宪说,民进党中央还没收到洪智坤的检举函,一收到就会立即处理。2012年7月19日,李清福向民进党中央检举,洪智坤在2012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前“夜奔敌营”提供相关资讯给中国国民党立法委员邱毅,是叛党行为,民进党中央应尽速调查;同日,洪智坤回应,他跟邱毅还有官司未了,他“什么时候把邱毅的话当圣旨”,李清福此举是刻意转移焦点,他不排除控告李清福;同日,林俊宪说,民进党组织部已经收到李清福具名检举洪智坤的信函。
- 2012年7月20日,《美丽岛电子报》专栏作家陈淞山(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撰文批评,本案是洪智坤“趁菊系内讧而捕风捉影、见缝插针的权斗连环计”,洪智坤意图拉下李清福、让拥有民间全民电视公司主导权的蔡同荣“败部复活”递补中常委,“我们必须合理怀疑,主导这场剧码的关键主角应该就是蔡同荣,而洪智坤只是扮演军师、攻击手的角色”,蔡同荣与洪智坤此举是“毁党”、“灭党”的政治操作。
- 2012年7月25日,民进党举行中执会,会后洪智坤改口称李清福“在地方是也是个慈祥的长辈”,他“有用眼神跟他(李清福)致意”,但他在李清福案中自始自终的说法都是事实,党纪的部分要看党中央怎么处理,“毕竟我是一个孤鸟”,他还是主张李清福应该辞去中常委;同日,李清福回应,民进党中执会已经审查通过他的资格,他请洪智坤讲清楚谁是黑道,至于他要不要跟洪智坤沟通,“他(洪智坤)若善意,大家都不要紧”。
- 2013年4月29日,民进党主席苏贞昌宣布,未来民进党中央将采实质审查方式遏止黑道入党;同日,洪智坤在facebook批评,2012年民进党许多派系和稀泥不愿面对李清福案,今天只因人头党员会影响2014年党主席选举就高喊反黑,这完全是政治利益思考,“做得到的事情不做,做不到的事情拚命讲,就是假反黑”。
诽谤
2012年7月30日,洪智坤在facebook指控,中华民国副总统吴敦义夫妇曾于2011年7、8月带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密会中国钢铁董事长邹若齐“乔事情”,他要求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调查吴敦义与邹若齐是否涉入林益世索贿案;中钢与邹若齐提起自诉,控告洪智坤诽谤罪。台湾高雄地方法院审理调查吴敦义与邹若齐于2011年7、8月间行程,都无到中钢视察或会面纪录;洪智坤到庭也坦承,他在facebook发表文章时就已知悉,吴敦义与邹若齐并非在他所指的2011年7、8月间见面。2015年2月,台湾高雄地方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洪智坤所言不实,依诽谤罪判处洪智坤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审判决,洪智坤由中国国民党前高雄市议员戴德铭处获悉吴敦义带林益世拜会邹若齐,拜会之目的是为了选举而非炉渣利益分配,且拜会之时间为2011年9月,洪智坤仍虚构“密会乔事”文章质疑吴敦义与邹若齐涉入林益世索贿案,已超出对公益议题合理评论范围,构成诽谤罪,故判处洪智坤有期徒刑3个月定谳。2015年6月4日,洪智坤在《联合报》、《中国时报》及《自由时报》头版刊登道歉启事,向中钢与邹若齐道歉;同日,洪智坤在facebook说,特侦组没有积极侦查他所提供的人证物证,还发新闻稿替吴敦义辩解,法院也据此判他败诉,“司法上讨不回来的公道,就待吴敦义出来参选时说个清楚”;同日,吴敦义到中钢参加中国工程师学会年会,会后受访时说,用膝盖想也知道,2011年7、8月当时他是行政院长,他到中钢一定会有董事长、总经理及许多一级主管出面相迎,也会留下纪录,中钢也会发新闻稿,洪智坤“居然幻想我到中钢谈秘密”,洪智坤败诉是天经地义,但他已不计较,洪智坤“有仇就来复吧”。2015年6月5日,洪智坤回批,吴敦义想要参选总统,至少民调也要追上洪秀柱,“老是吊车尾的白海豚就像政坛小模,谁有闲功夫理他?”
在野整合
2014年3月5日,民进党中执会,中执委洪智坤提出“在野整合胜选方案”,遭到以段宜康为首的几位中执委反对,最后并未获得通过。
2014年3月6日,段宜康与洪智坤在facebook互骂。段宜康批评,兼任柯文哲竞选办公室顾问的洪智坤是“选举掮客”,“利用党内职务,贩售政治权力;和为了打击对手,对柯文哲戴红帽子,一样卑劣、一样令人厌恶”;洪智坤大剌剌地以党外候选人选举顾问的身分在民进党中执会提案,其实授人话柄、徒惹争议,反而增加了在野整合的困扰。洪智坤反击,段宜康身为民进党台北市长征询小组召集人,没积极推动在野整合,还拉帮结派对柯文哲进行人身攻击,形同围殴柯文哲,令人不齿;当日中执会中,多数人都认为民进党必须要有一个与在野人士整合的机制,唯独段宜康数度发言反对;如果段宜康对台北市长选举有这么大的使命感,段宜康应该亲自参选,不要只躲在不分区立委身分底下操弄派系冲突;段宜康利用民进党台北市长征询小组召集人的职权围殴柯文哲,动用新潮流系县市长为台北市长参选人顾立雄拍摄助选广告,不只是“选举掮客”,更是“权力黑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