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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雷沃恩·馬丁命案
圖片來自nytimes

特雷沃恩·馬丁命案于2012年2月26日16時09分(美國東部時間)發生在美國佛羅里達州桑福德郡。事發時,特雷沃恩·馬丁(Trayvon Martin)是17歲的高中生,非裔美國人。一名28歲的白人、混血拉丁裔美國人喬治·兹莫曼(George Zimmerman),在當時擔任他所租住的社區的守望相助隊員,一個下雨的晚上,他不是職勤而是在剛好在該社區內幫人送物品時,看見馬丁在該社區建築后面而非道路上步行,懷疑他將要犯罪,遂用手机给警察局打电话并开车跟踪。在马丁跑掉之后下车观察其消失的方向,并在和警察约定见面的地方之后挂断电话。之后兩人發生暴力衝突,兹莫曼用他自2009年合法配備的手枪射死了馬丁。

于2013年7月13日22時(美國東部時間),法院依陪審團決議宣佈兹莫曼無罪。

此案件調查過程就已牽扯到美國白人文化對黑人歷久不去的種族歧視,加上NBC夜间新闻[1] 误称陪審團裡沒有一個是黑人(其实有一位南美洲裔的黑人女性),还有奥巴马和黑人组织的推波助澜和CBS、NBC、纽约时报等媒体将舆论引致不利于兹莫曼的一面,因此判決一出,立即激化美國社會的種族對立。此外本案還涉及美國人民的擁槍權、自衛權和司法公正等等爭議。

乔治·兹莫曼

乔治·麦克·兹莫曼(George Michael Zimmerman)1983年10月5日生于弗吉尼亚州马纳萨斯。父亲为罗伯特·兹莫曼(Robert Zimmerman, Sr),是一名退休的维吉尼亚治安官,母亲为格莱迪丝·兹莫曼(Gladys Zimmerman),为有非裔血统的秘鲁人。兹莫曼出生于一个天主教家庭。他的投票登记记录上显示,他登记自己为西语裔,并为注册民主党员。

在2012年2月26日枪击案当天的警察报告上显示,兹莫曼的身高为5尺8寸(173公分),体重为200磅(91公斤)。

兹莫曼于2009年与妻子入住The Retreat at Twin Lakes这个多族裔社区,他就职于一家保险公司为业务受理人,同时就读于佛罗里达州的西米诺尔州立学院(Seminole State College)。案发时已是他最后一个学期,他即将毕业并拿到刑事司法系副学士学位。在一次他与警方的约谈中他曾表示自己的理想是当一名法官。一位曾经为他授课的刑事诉讼科教授评价兹莫曼为“班上的好学生”。

兹莫曼曾在2005年因推挤一名警察而被控袭警与拘捕。之后因兹莫曼加入了开庭前转移计划(pre-trial diversion program),指控被撤销。同样在2005年,兹莫曼的前未婚妻因家暴向法院递交了一份对他的限制令,同时兹莫曼也提交了一份针对他前未婚妻的限制令。两份限制令都被法院通过了。过堂时检方曾提出该记录为证据,不过法官判定这些证据与此案无关故不予采纳。

事件经过

2012年2月26日傍晚,社区治保人员兹莫曼在自己居住的封闭小区非执勤时驾车,偶然发现一个陌生黑人少年。该少年是馬丁,正在步行从一家便利店返回其父亲的未婚妻在同一小区租住的住所。因为他在雨中步行,又没有走小区的街道或者步行道,而是走房后的小径,兹莫曼认为该男子可疑,于是驾车跟踪,并用手机拨打警局非紧急电话,报告说发现可疑的可能吸了毒的人在该小区东张西望。之后马丁消失了,兹莫曼于是下车寻找马丁失踪的方向。警局接电话的人告诉他不必继续跟踪,他说“OK”,并在和警察约定见面的地点和办法之后挂掉电话。

数分钟之后两人发生扭打,兹莫曼使用合法携带的手枪将马丁击毙。警察赶到时兹莫曼鼻子被打肿,后脑受伤,衣服背后有水渍和草。马丁面向地面,已经死亡。

按照兹莫曼的说法,在他挂断电话之后走向汽车,马丁从他左后方出现,和他发生争执。马丁将他打到在地,并用拳头连续重击其头部,他感到生命受到威胁,正当防卫击毙马丁。

按照检控方的说法,兹莫曼挂断电话之后继续追踪马丁,并发生争执。二人在扭打过程中,兹莫曼开枪射杀马丁。

事件調查

根据法医鉴定,兹莫曼的枪口是在一至十八英寸近距离射击打死马丁的。马丁当时并没有立即死去。马丁身上没有携带任何武器,被打死的地点离他父亲的未婚妻的住处64米。

到达现场的警察看到兹莫曼后背粘有草的痕迹,在流鼻血,头的后部也有血迹。兹莫曼当时手持“凯尔 - TEC PF-9毫米半自动手枪”。

在调查过程中,检查官戴尔·杰尔伯斯指出,兹莫曼的陈述与现场实况不符。马丁家请的律师本杰明·克伦普也指出,兹莫曼的陈述多处与其机拨打警局的电话记录不同。

检方证人“8号证人”(后来被报道真名Rachel Jeantel,马丁的一个女性朋友)作证说马丁在冲突前在用手机给他打电话,并称在电话中听到马丁问:“你为什么跟在我后面?” ,然后一个男子在背景说:“你在这干什么?” ,之后电话被挂掉。

當事人

垂旺·马丁

垂旺·本杰明·马丁(Trayvon Benjamin Martin)出生于1995年2月5日。父亲为垂西·马丁(Tracy Martin),母亲为塞布瑞娜·富顿(Sybrina Fulton)。其父母在1999年离婚。离婚后马丁和妈妈与哥哥一起住在佛罗里达州迈阿密花园市,并就读于Dr. Michael M. Krop高中。

枪击案发生当天,马丁与他的父亲探访他父亲的未婚妻家。当时的马丁已被他的学校勒令停学。他在一年内已有三次惩罚性停学(disciplinary suspension)的记录。其中一次是因为旷课与迟到。还有一次停学是在2011年的10月,他在闯入学校的禁区并在门上涂鸦W.T.F.(即What The Fuck的缩写,为英文脏话),而被学校的监视器拍到。之后在校方警察对其搜身的时候,从他的书包里搜出了几件女式珠宝首饰(马丁称是他朋友送给他的),以及一个螺丝刀。该螺丝刀后来被校方警察鉴定为盗窃用的作案工具。珠宝首饰已上缴当地警方,但并无证据显示首饰为偷来的。马丁的第三次被学校勒令停学是因为大麻烟卷及其烟灰。但马丁并未因此而被提起公诉。法官判定辩方或许搜集了马丁的记录,并判定除非显示与此案的关联,否则这些记录不能被用做呈堂证供。

马丁家的律师Benjamin Crump声称马丁的父母对珠宝首饰的事件并不知情。并称该事件与2月26日的枪击案无关。马丁的父母和他们的律师并称辩方调取学校记录为“非法调查”(fishing expedition),意于诋毁他们儿子的名誉。

參考文獻

  1. NBC夜间新闻,kek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