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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江乡是隶属于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地处江华瑶族自治县东北部,东与码市镇相接,南抵蔚竹口乡,西与水口镇毗邻,北与湘江乡交界,总面积211平方千米。2011年末,贝江乡辖区总人口11787人。

清同治九年(1870年),属锦田乡里。民国二十七年(1936年),属上江乡。1949年,属东河乡。1984年,恢复乡建制。1995年,撤区并乡,贝江乡、濠江乡、凌江乡合并为贝江乡。截至2015年9月,贝江乡下辖15个行政村。 2015年11月,撤销贝江乡。原贝江乡的全部行政区域并入水口镇。

2011年,贝江乡财政总收入387万元,比上年增长17.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42万元,比上年增长14%。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28万元,增值税76万元,企业所得税19万元。人均财政收入2141元,比上年增长30%。[1]

历史沿革

清同治九年(1870年),属锦田乡里。

民国二十七年(1936年),属上江乡。

1949年,属东河乡。

1950年9月,建乡。

1955年,属黄沙区。

1958年,属濠江人民公社。

1961年7月,为贝江人民公社。

1984年,恢复乡建制。

1995年,撤区并乡,贝江乡、濠江乡、凌江乡合并为贝江乡。

2015年11月,撤销贝江乡。原贝江乡的全部行政区域并入水口镇。

行政区划

2011年末,贝江乡辖大田、合新、向新、贝江、濠江、茅坪岭、杉木口、中星、田坪、鱼晒、洋涓、天堂、黄沙、毛竹、上梅口等15个村民委员会,下设105个村民小组。

截至2015年9月,贝江乡下辖15个行政村。 乡政府驻濠江村。[2]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贝江乡地处江华瑶族自治县东北部,东与码市镇相接,南抵蔚竹口乡,西与水口镇毗邻,北与湘江乡交界,总面积211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贝江乡境内系山地,地势较高,山峦重叠,地形较复杂。

自然资源

贝江乡矿产资源主要有铜、铅、锌、铁等。境内森林面积达27.78万亩,其中国家生态公益林10万余亩,森林蓄积量约74万立方米。有楠木、银杏、红豆杉等特色树种。

水文

贝江乡境内有凌江河、冯河、贝江河三条主要河流和苗竹冲、杉木冲、鱼晒冲、泮涓冲等支流。

自然灾害

贝江乡主要自然灾害有洪涝、冰冻、风灾、旱灾等。

人口

2011年末,贝江乡辖区总人口11787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000人,城镇化率8.5%。另有流动人口2428人,总人口中,男性6101人,占51.76%;女性5686人,占48.24%,14岁以下1061人,占9%;15~64岁9688人,占82.19%;65岁以上1038人,占8.81%,人口以瑶族为主,达9465人,占80.3%;另有汉族2192人,占18.6%;其它民族130人,占1.1%。2011年人口出生率16.34‰,人口死亡率6.76‰,人口自然增长率9.58‰。[3]

经济

综述

2011年,贝江乡财政总收入387万元,比上年增长17.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42万元,比上年增长14%。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28万元,增值税76万元,企业所得税19万元。人均财政收入2141元,比上年增长30%。

农业

贝江乡有农业耕地面积3088亩,人均0.26亩,以种植水稻、玉米、蔬菜为主。2011年农业总产值7311万元。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2711吨,人均230千克,其中稻谷1037吨,玉米864吨。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2011年蔬菜种植925亩,产量1300吨。畜牧业以猪、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13246头,年末存栏6741头;羊年末存栏789只;家禽出笼量5.08万羽。2011年累计造林7076亩,木材采伐量22837立方米。

工业

贝江乡工业以木材加工、水电为主。2011年工业总产值3.01亿元,占生产总值的95%;共有木材加工企业37个,其中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4个;有小水电站21个,装机总容量35350千瓦,年发电量8194万千瓦小时。

金融

2011年末,贝江乡境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0.5亿元,比上年增长6%;各项贷款余额0.19亿元,比上年增长3%。[4]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贝江乡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73人,专任教师5人;小学15所,在校学生559人,专任教师5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科技事业

2011年末,贝江乡有各类科技人才150人,农村实用人才718人。

文体事业

2011年末,贝江乡有乡文化站、广播电视站各1处,有村级文化活动中心15处,村级文化广场1处。村文艺队1支,各类图书室16个,藏书20余万册。有广播电视站1个,电视综合覆盖率95%。

2011年末,贝江乡有学校体育场3个。有3个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1%。

医疗卫生

2011年末,贝江乡有乡卫生院1所,门诊部1个,村卫生室6个;有床位23张,每万人拥有病床20张;固定资产总值5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5名,其中执业医师1人,执业助理医师3人,注册护士2人。2011年医疗机构完成诊疗1000人次。15个村村民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100%。

社会保障

2011年,贝江乡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5户,人数28人,支出5.59万元,月人均166.35元;医疗救助58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037人次,共支出5.19万元,比上年增长2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02户,人数1000人,支出102.08万元,比上年增长9%,月人均85元,比上年增长12%,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3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8.26万元,比上年增长0.5%。社会福利费0.72万元,比上年增长100%;有慈善分会1个,全年接受社会捐款2.5万元,使130人(次)困难群众受益。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6900人,参保率95%。

邮政电信

2011年末,贝江乡有邮政代办所1处,邮政业务总量4.5万元,其中纯收入0.7万元。报纸、杂志累计期发行0.05万份。电信企业1家,服务网点2个,程控电话交换机总容量300门,固定电话用户200户,电话普及率5%;移动电话用户200户,互联网用户120户。[5]

交通

贝江乡境内有326省道、贝未公路、濠凌公路3条公路干线交汇,北距洛堪铁路江华段103千米。

历史文化

地名由来

相传清朝年间,有男子在江边捕鱼失足掉在河里,被蚌壳精相救,并赠宝贝而得名。乡沿用原驻地名。

文物古迹

贝江乡境内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

非遗

瑶族长鼓舞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参考文献